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 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 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具体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例如用车人每月取得车补1500元,工资薪金收入2500元,则应纳个税为(1500+2500-1600)15-125235;若用车人按季发放车补4500元,则应先将车补按三个月分配,平均1500元/月,再与工资薪金合并确定适用税率15,取得车补当月应纳个税为(4500+2500-1600)15-125685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