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购进小汽车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
2、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者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包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
3、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含驾驶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贵公司要判断购进的小汽车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范围,如果属于该范围,则购进小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征消费税范围的小汽车,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