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地税:申请认定其他发票领购资格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需领取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发票领购资格。 一、受理部门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二、需提供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三、办事程序 (一)申请人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二)即时取得受理文书; (三)在承诺时限内取得审批决定或证件(接受送达文书)。 四、承诺时限 税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 申请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报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申请审批表载
2、明申请事由. 第二步:取得受理文书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首办责任人(受理人)应及时予以受理,申请人即时取得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能补正的应当场补正;当场不能补正的,取得税务事项通知书主管税务机关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主管税务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三步:取得审批决定 申请人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承诺的时限内取得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申请审批表,并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领取发票领购簿,取得发票. 六、后续提示 1、申请人在取得发票领购资格后,可以持发票购领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2、申请人应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开具、保管、缴销发票,不得转借、倒卖、转让、代开发票; 3、未按规定开具、保管、缴销发票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