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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增值税上-什么是个人消费.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347866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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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上,什么是个人消费用于个人消费的进项,不能抵扣。增值税政策同时规定:纳税人的交际应酬,属于个人消费,不能抵扣进项。除了交际应酬之外,个人消费还包括哪些呢?比如,办公室的桶装水,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能不能抵扣?桶装水是员工个人喝掉的,属于用于个人消费,应该不能抵扣吧。这实际上就是误读了“个人消费”。个人消费人的消费。个人消费是指消费性质属于个人,其对应的是“因公消费”。公司为BOOS配有一辆轿车,如果开着拜访客户,就是因公消费行为;如果一家人开着去旅行,就是个人消费行为。汽车的进项虽然因为兼用于公务不在不得抵扣之列,但旅游产生的汽油、过路费,则因个人消费,而不能抵扣。(甚至不能列支

2、于公司,属一项腐败或变向分配行为)所以,把握个人消费,重点是消费的性质,是公司的一项消费,还是个人的一项消费。员工对办公室桶装水的消费,是符合商业常规的一项办公开支,不仅普遍存在并且有一定必要性。不能因为是个人喝的,就被理解为是个人消费,(此事,同时也不应被理解为职工福利),故不能认为其进项不得抵扣。对比一下,如果办公室备有零食、甜点,这至少在现阶段的中国,还是超越了商业常规,缺乏必要性与合理性,应该理解为一项个人消费行为,或者职工福利行为了。对于个人消费掉的物品或服务,精确区分个人消费与因公消费,是困难的,因为界线并不明确。大体说来,符合商业常规的,对公务来说有一定必要性与合理性的消费支出,

3、就属于因公消费支出;反之 ,不符合商业常规,对公务来说并非必要的、合理的消费支出,就属于个人消费支出。请客吃饭等业务招待费,虽然也是因公消费,但却被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专门、硬性归于了“个人消费”范畴,属于特殊政策规定。个人消费支出进项不能抵扣。当然,因公消费支出,进项也并非都能抵扣。比如,客运、餐馆、生活服务的进项,不论用途都不能抵扣。就算用于因公,也不能抵扣。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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