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三个月工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双薪”即第十三个月工资,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16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16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
2、:某职工2006年元月份取得当月工资及奖金2000元,又取得第十三个月工资1000元。那么,在不考虑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可扣除项目的前提下,该职工当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元月份工资奖金应缴纳税款为(2000-1600)5%20元第十三个月工资应该纳税款为100010%25(速算扣除数)75元两项合计,该职工元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5元。又如:某职工2006年元月份取得当月工资及奖金1500元,又取得第十三个月工资600元。那么,在不考虑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可扣除项目的前提下,该职工当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15006001600)5%(速算扣除数)25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