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企业利润分配表说明 利润分配表(农会02表附表1) 一、本表反映企业利润分配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的结余情况。 二、本表“本年实际”栏,根据当年“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利润分配”表填列。其中,“利润总额”项目应反映上年“利润总额”项目加、减“上年利润调整”项目后的数字。“应交所得税”项目应反映上年“应交所得税”项目加、减“上年所得税调整”项目后的数字。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实际”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
2、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全年实现利润,如为亏损,则以“-”号在本项目填列,本项目数字应与“损益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一致。 2.“应交所得税”项目,反映按规定应交纳所得税的农业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额。 3.“应交包干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按财务包干办法和承包合同等规定,由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核定的应上交的利润。 4.“包干补贴转入”项目,反映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按规定拨入的财务包干补贴款和补亏款。 5.“应交特种基金”项目,反映企业应上交财政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 6.“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上年末未分配的利润。如果为未弥补亏损,以“-”号在本项目内填列。本
3、项目的数字应与上年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末数一致。如因某种原因需要对上年利润和利润分配进行调整的,调整数应在本表“上年利润调整”项目单独反映,不调整本项目数字。其中,调整增加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还应在“上年所得税调整”项目单独反映;如为调减利润冲抵的所得税,用“-”号反映。 7.“盈余公积补亏”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 8.“提取盈余公积”项目,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的数额。 9.“应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应付给投资者或其他单独和个人的利润。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