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兼并筹划应受重视 税收政策对企业来说不仅要理解,而且还要精通,只有合理、合法做到对税收政策的灵活运用,做奸税收筹划,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比如一家企业为了发展壮大自己,因自己手中暂时缺乏大量资金来扩大厂房和增加机器设备,又不想从银行借入资金,怎么办?此时正好有一户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正处于停产倒闭状态。对这种情况,就可利用税收政策的规定,对停产企业进行兼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指出: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条件的,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或兼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续企业承继。另对亏损弥补的处理规
2、定: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以及吸收合并或兼并方式合并,且被吸收或兼并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或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从中不难看出,这些条件的存在,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这家企业对停产企业进行兼并。对自己发展有以下好处:一、可以充分利用停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和设备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前提是和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二、可以在不占用自有资金的情况下,节约大量的流动资金而迅速投入生产;三、不必从银行借入过多资金,承担大量的负债。同时,作为合并或兼并后的存续企业,也可对被吸收或兼并前的企业未弥补亏损部分进行税收弥补。由于对被合并或兼并的亏损弥补,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也相应减轻了税收负担。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