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错账更正方法规范及“五问”小技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关于错账更正的具体操作处理解释不够详尽,会计教材关于错账更正的三种方法也不能满足复杂多样的错账类型,财务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采用的错账更正方法规范性差。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探索错账更正方法的规范操作要求及“五问”小技巧,以帮助使用者熟练运用于掌握错账更正方法的相关知识和实务操作流程,使得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一、错账更正的相关规定关于错账的更正方法,很多基础会计教材中都明确阐述有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与补充登记法三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
2、下列方法进行更正:(一)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二)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第五款规定,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以上这些错账更正方法的规定不够详尽,其适用条件仅局限于当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能满足复杂多样的错账类型。所以笔者认为只有完善错账更正方法,才能应对复杂多样的错账,对错账更正的操作处理加以规范,运用“五问”技巧帮助财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