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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卷烟企业如何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342920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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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卷烟企业如何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我是一家卷烟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请问,因卷烟调拨价格调整,我们能否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调整后的价格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能否因卷烟价格调整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区分情况来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1号)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工业企业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以调整后的价格重新开具专用发票。(一)尚未将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交付卷烟批发企业、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卷烟批发企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

2、过开票当月;卷烟工业企业未抄税并且未记账;卷烟批发企业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因此,凡是卷烟工业企业向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可以先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以调整后的价格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注意的是,卷烟工业企业销售卷烟,因调拨价格调整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再重新申报卷烟定额消费税。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和价格变动卷烟仍按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规定上报,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未满1年且未经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应按实际调拨价格申报纳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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