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抵缴(撤销抵缴)欠税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应退税款可以抵扣欠缴税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有欠缴增值税的,留抵税款可以抵减欠缴税款。纳税人应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受理、核准。
二、服务对象
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有欠缴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应退税款或留抵税额需要抵缴欠税时。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退(抵)税款及利息申请核准表》 (一式二份)。
(三)附送资料
五、办结期限
当场办结。
六、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79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4]11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2]15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112号);
七、纳税人注意事项
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可以跨税种进行抵缴,进项留抵税额只能抵减欠缴的增值税。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12366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nb-n-tax-gov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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