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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免税店销售货物也缴增值税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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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免税店销售货物也缴增值税吗 我是一家在海关隔离区设立免税店的财务人员。前不久,税务机关在检查我店的账簿后,指出我店的免税品收入和其他应税货物收入混淆在一起,并通知要求我们就其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一并补缴增值税。请问,税务机关的做法对吗? 答:税务机关要求你店补缴增值税是有依据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境口岸免税店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1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境内”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以内。海关隔离区是海关和边防检查划定的专供出国人员出境的特殊区域,在此区域内设立免税店销售免税品和市内免税店销售但在海关隔离区内提取免税品,由海关实施特殊的进出口监管,在税收管理上属于国境以内关境以外。因此,对于海关隔离区内免税店销售免税品以及市内免税店销售但在海关隔离区内提取免税品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对于免税店销售其他不属于免税品的货物,应照章征收增值税。该通知还规定,纳税人兼营应征收增值税货物或劳务和免税品的,应分别核算应征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的,其免税品与应征收增值税货物或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你店并没有将免税收入与其他应税收入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核算免税收入与其他应税收入,应该对免税收入与其他应税收入一并申报补缴增值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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