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的企业名下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问:日前,我将自有的一处商业用房过户到我自己出资兴办的非房地产企业名下,在进行房产证变更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的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
2、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因此,王先生将其自有的一处商业用房过户到其出资兴办的非房地产企业名下,免征土地增值税。编辑推荐:如何确定房地产企业终止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成本管理:不该砍掉的两大成本解析集团公司资金监控的模式有哪些四大金融资产的区别是什么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常见问题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