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国税:委托代征申报事项属性:即办事项一、业务概述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部门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或部门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二、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2、(一)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二)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需要明细申报的委托代征单位或人员报送);(三)已代征税款凭证;(四)票款结报手册。四、办理流程(一)受理部门办税服务厅(二)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三)办理流程纳税人报送资料种类齐全,填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规范,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并办结,同时在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上签章后返还受托单位或人员一份;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五、表证单书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