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其他应收款核算指南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包括: 各种应收的赔款、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小企业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 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 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 (一)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借记本科目, 贷记库存现金、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 借记本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科目。 (二)收回其他各种应收款项,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酬 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按照小企业准则规定确认其他应收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 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课后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