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地税:变更登记一、业务概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3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4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五、纳税人办
2、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