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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以货易货合同、委托加工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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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以货易货合同、委托加工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一)资料 甲企业于1月5日与A企业签订一份以货易货合同,合同规定,甲企业以价值30万元的产品换取A企业32万元的货物作为原材料。由于种种原因,该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当月还接受B企业委托加工产品,合同载明,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由甲企业提供,价值30万元,另收取加工费10万元,合计价款40万元。试计算上述业务应纳印花税。 (二)解答 1.税法规定,采用以货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对在合同签订时已贴花的凭证,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规定贴花。 应纳印花税=(300000+320000)×3/10000=186(元) 2.税法规定,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应按照“加工承揽合同”征收印花税。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从高适用税率计算贴花。 应纳印花税=300000×3/10000+100000×5/10000=140(元)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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