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企固定资产怎样计提折旧问:我是一家专门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主管会计,由于我公司扩大了经营规模,部分直接用于存放通信基站设施的简易房屋、计算机等固定资产需要更新换代或者升级改造,听说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有相关的规定出台,我该如何对这些固定资产调整折旧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10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用于收发信号的综合通信铁塔、存放通信光缆设备的管道、存放通信基站设施的简易房屋等固定资产,是通信设备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可以统一作为通信设施固定
2、资产,按照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10年期限计提折旧。 对于通信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设备变更折旧年限问题也作出了相关规定,考虑到设备更新换代、升级改造等原因,通信企业2G通信设备和支撑网计算机系统设备,可以根据本企业设备更新情况,从原来确定的7年折旧年限调整为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最短5年折旧年限。调整后的折旧方法按各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在剩余年度内以直线法计提折旧。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调整情况,应及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