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先开具发票产生的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问:销售商品给对方采取预收款方式,还未发货对方却要求付款即开具发票。我们开票后,税控系统中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自然形成。这种情况,我们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第四条第(一)项第2点规定,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根据上述规定,先开具发票的,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发出商品时再确认会计收入。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预收账款货物发出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