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
物资采购招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EQGZF[]WSZB-02
施工电梯
包件号:SEQ02-A
投标人:呼和浩特市永丰机械设备租赁(盖章)
9月16日
中国·呼和浩特
目 录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
第三章 协议条款 21
第四章 附 件 28
第五章 资格证实文件 36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46
第七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 47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日 期:9月10日
招标编号:SEQGZF[]WSZB-02
1. 中铁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就“施工电梯”设备租赁、安装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需对此项目中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并投标,合格投标人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a) 招标范围: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十一台施工电梯租赁、安装、操作、拆除”(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b)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年9月15 日17:30前(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沙尔沁镇中铁十六局集团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部,持 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委托书、身份证 等相关证实材料购置招标文件。
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2.投标人须许可,招标人保留对其制造商在开标前进行考察权力,考察期为 1-2个工作日,招标人负担其本身全部费用。
3. 投标截止期:投标书应于9月16日9:30以前递交到开标地址,迟到标书将被拒绝。
4.开标时间:兹定于 9月16日9:30进行公开开标、议标,到时请参与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随投标书必需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万元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形式:现金;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投标书将被拒绝。
6.
招 标 人:中铁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沙尔沁镇中铁十六局集团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部
邮 编: 010071
联 系 人: 胡赛军
电 话:
电子邮件:
中铁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经理部
9月1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
2
2.1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呼和浩特市沙尔沁镇中铁十六局集团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部
邮 编:010071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呼和浩特金桥支行
账 号:5905 0155 1000 0037 5
税 号:1101 0510 1636 761
3
3.1
招标文件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协议条款
第四章 附件
第五章 资格证实文件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技术规格书
4
4.1
投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实文件;
6.业绩证实文件;
7.投标法人授权书;
8.投标确保金;
9. 技术文件;
10.其它文件和附件;
5
5.1
可选择报价:不接收
6
6.1
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应包含具体分项报价分析表(含型号、名称、厂家、产地等);
2.报价方法为现场交货价;
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4. 投标总价应包含“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里所列全部“施工电梯”设计、安装、操作、保险、培训及其资料、技术服务、运保费、验收等其它要求内容。
7
7.1
安装地点:呼和浩特市沙尔沁镇中铁十六局集团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地现场
安装时间: 9月
8
8.1
对联合体要求: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许可中标人将协议转包给第三方。
9
9.1
合格投标人要求:
1.专业业绩:在过去三年中有同类设备租赁、安装、操作业绩;
2.有良好银行信誉、充足资金确保;
3.投标人需要在呼和浩特市安监站有立案;
4.提供最近三年同类产品租赁、安装、操作财务审计汇报;
5.提供“施工电梯”设计、安装资质证书(或其它等效证实)。
10
10.1
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必需包含但不限于)
1 营业执照;
2 银行出具资信证实;
3 制造商资格申明;
4 在使用期内设备厂家生产认证证书;
5 投标产品在中国、国际取得荣誉证书(假如有);
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资质材料;
以上资格证实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厂家出具上述证书正本核验
11
11.1
合格货物:经过大量运作成熟可靠设备。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所列要求。
12
12.1
投标人产品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文件和要求”。
13
13.1
投标人需提供使用同类产品使用单位证实,证实其使用年限及产品现在情况。
14
14.1
投标确保金:人民币1万元
投标确保金使用期:投标截止期后150天。
15
15.1
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应采取现金交纳。
16
16.1
投标使用期:投标截止期后150天
17
17.1
正本、副本各一份,电子版本(U盘)一份。
19
19.1
投标书递交至:中铁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投标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
20
17.5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本U盘”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本U盘”字样。
21
21.1
开标时间:9月16日9:30
地点:呼和浩特市沙尔沁镇中铁十六局集团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部
22
22.1
如发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可能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确保金或金额不足、投标确保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使用期不足;
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4)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投标文件未逐页小签;
5)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缺乏相关证实文件;
6)缺乏具体报价清单或报价中有严重缺漏项;
7)投标报价不合理大幅度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
8)缺乏具体技术应答、被要求证实资料;
9)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关键参数、标准或超出偏差范围;
10)和招标文件中协议条款有重大偏离;
11)缺乏商务条款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接收;
12) 超出项目概算金额;
13)不能达成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关键要求。
23
23.1
评分措施:
评分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
投标报价 70分
招标文件条款响应 5分
技术标准、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3分
销售业绩、企业信誉,生产、供货经验 3分
技术、质量确保方法,质量确保体系、质保能力 4分
生产、检测设备,技术力量,年生产能力 3分
确保供给方案 5分
售后服务承诺 4分
投标文件质量(表格规范、装订整齐、外观整齐)3分
24
24.1
评标优惠:此款不适用。
25
25.1
中标单位在签约后十(10)个工作日内递交履约保函,金额为协议价5 % 。
其它要求
中标人须办理以招标人为受益人制造、运输、装卸、安装及验收全过程全部相关保险(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具体要求见第七章)。
二、投 标 人 须 知
I、总则
1. 适用范围
1.1中铁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款中要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文件仅适适用于本招标中所叙述项目标货物及安装采购。(根据技术规格书中描述)
2.合格投标人、合格货物和服务
2.1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独立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正当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货人。
2.2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全部不应和为招标人此次招标拟采购货物从事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及其隶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联络。
2.3投标人必需向招标人购置招标文件并登记立案,未经向招标人购置招标文件并登记立案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此次投标。
2.4 货物、原料、部件、技术服务起源地不受投标人国别限制。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负担全部本身参与此次投标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II、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组成
1.1对于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在招标文件和协议条件中全部有说明,招标文件包含: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协议条款
第四章 附件
第五章 资格证实文件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技术规格书
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假如投标人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风险,并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招标文件澄清
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投标截止期以前收到澄清,招标机构或招标人如认为有必需,将给予分析回复。对含有普遍性问题回复或对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每个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回复中包含所问问题,但不包含问题起源。
3.招标文件修改
3.1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书将组成招标文件一部分。
3.2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并对其含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3.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能够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III、投标书编制
1. 投口号言
1.1投标人提交投标书和投标人和招标人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汉字。投标人能够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资料,但必需提供汉字翻译件,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汉字为准。
2.投标书组成
2.1投标人编写投标书应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款中列明内容。投标人必需按附件格式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证实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需具体填写,偏离表内未填写内容,将被视为投标人全部接收招标文件对应条款。如中标人在签约时,以投标书未在偏离表中列出内容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将有可能造成投标确保金被没收并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按评标时评分排序,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3.投标书格式
3.1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函、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授权书、资格申明等关键文件格式供投标人填写并按要求签署,投标人可依据需要修改此格式,但对格式中关键内容实质性修改、遗漏,或不提供前述正本文件投标书将被拒绝。
4.投标报价
4.1以可调整价格提交投标或投标报价不唯一投标将被拒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
4.2投标总价应包含“货物需求一览表”里所列全部货物及服务(设计、安装及操作)内容。
4.3投标报价应包含设备安装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中要求地点运输和保险费用。
4.4投标人要按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第四章附件三”格式和内容具体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它项目,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
4.5投标人所报投标价在投标使用期及协议实施过程中是固定不变,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变更。以可调整价格提交投标书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
4.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应付关税、税收和其它税赋应包含在单价及投标总价中。
4.7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确保。
2.投标货币
2.1投标货币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款。其它货币报价不予接收。
3.证实投标人合格和资格文件
3.1投标人应提交证实其有资格参与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推行协议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一部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面应分别提供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主体及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2 此次招标对联合体形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1款。
3.3 投标人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9.1款中要求。
3.4 投标人需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1款中要求附相关证实材料,包含资质证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协议必需部分或验收证书复印件,买方或用户名称、地点、联络人及电话、传真、买方评价等相关佐证材料,不然将可能造成招标方认为所提供业绩或资格证实无效。
4.证实货物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文件
4.1投标人应提交证实文件证实其拟供给协议项下货物及其服务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为其投标书一部分。合格货物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1款要求。
4.2货物合格性证实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样本、数据,以投标书附件形式编写,投标书附件和幅面应和投标书一致,并按投标书统一编码及装订。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关键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具体说明,提供必需产品样本;
(2)逐条对招标人要求技术规格进行应答,列明自己提供产品和服务具体特征;
(3)如实填写偏离表(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
(4)公开发行相关介绍和宣传资料(样本)原件;
(5)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2.1款要求检测汇报;
(6)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1款要求使用证实;
(7)产品安装及操作、验收标准;
(8)具体交货清单;
(9)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方法。
4.3除非另有说明,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参考型号、牌号、分类号等仅起说明、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能够选择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替换标准或型号等,但需提供充足证实材料并使招标人满意。
4.4 投标人提供产品要求在中国境内拥有正当使用权,最终用户应拥有正当使用权。
5.投标确保金
5.1投标确保金金额及使用期应达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要求,并作为其投标一部分。投标确保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没收投标人投标确保金。
5.2投标确保金形式及递交必需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1款要求。
5.3在开标时,凡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交合格投标确保金投标将被拒绝。
5.4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5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人签署协议后给予退还,不计利息。
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投标人不接收按V中第5条要求进行更正;或
(3)中标人在要求期限内未能:
a)依据要求签署协议;或
b)依据要求交纳履约确保金。
6.投标使用期
6.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1款。投标使用期短于要求投标将能够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被拒绝。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使用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这种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这种要求,其投标确保金将不会被没收。接收投标使用期延长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许可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对应地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将在延长了使用期内继续有效。
7.投标书式样和签署
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1款要求数目标副本,每套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7.2投标书正本和全部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除没有修改过印刷文件外,投标书每一页全部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招标文件要求必需盖章地方,应盖投标单位公章。
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需由投标书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7.4投标书一律采取A4纸印制,文中正文字体采取宋体小四号字,标题采取加重宋体四号字,标注文字采取宋体五号字。
7.5副本为正本复印件。
IV、投标书递交
1.投标书密封和标识
1.1内包装: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每一份副本各自单独密封,且在标明“正本”“副本”及相关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
1.2 外包装:全部正本、副本及相关资料均应置于一个外包装内。外包装应足够牢靠并密封严密,密封条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外包装箱上面应醒目地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注明“依据要求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1.3假如外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招标方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书,招标人将给予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4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置于上述外包装外,作为投标书一部分一同递交招标方。不管任何原因,超出投标截止期交到“开标一览表”“电子版U盘”均作无效处理。如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和投标书内价格不一致,应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进行评标。假如该投标被选择中标,招标方有权选择其不一致报价中较低报价签约。
2.投标截止日期
2.1投标人将投标书交到指定开标地点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投标截止时间。
2.2招标人能够经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截止日期。
3.迟交投标书
3.1全部投标书必需由投标方专员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现场。根据要求,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要求截止期后收到任何投标书。
4.投标书修改和撤回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招标人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开标以后,不管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全部投标文件和资料全部不予退还。
4.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IV中第1条要求编制、密封、标识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4.3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4.4依据III中第5条要求,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III中第6条要求投标使用期期满之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V、开标和评标
1.开标及议标
1.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1款, 要求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需委派代表参与,参与开标代表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
1.2根据IV中第4条要求,提交了可接收“撤回”通知投标将不予开封。
1.3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申明和撤回投标通知、是否提交投标确保金,和招标人认为适宜其它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1.4招标人将做开标统计,开标统计包含按V中第1.3条要求在开标时宣读全部内容。
2.评标过程保密性
2.1在评标期间,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自行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投标人必需根据招标人通知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3 必需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问题作书面回复,该书面回复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将作为投标书一部分。
2.4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不得寻求、提供或许可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5除了上述情况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协议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和其投标书相关任何问题和招标人进行联络。假如投标人期望递交其它资料给招标人以引发招标人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6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评标、比较或授予协议决定进行影响,全部可能造成其投标书被拒绝。
3.评标委员会
3.1招标人将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要求并结合此次招标项下货物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3.2评标委员会组员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
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定和比较、评选。
4.投标书澄清
4.1为有利于对投标书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许可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5.投标书初审
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没有计算上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确保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总体编排有序。
5.2在具体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投标应该是和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协议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实质上和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协议中招标人权利或投标人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书响应性只依据投标书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3假如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如投标人出现了投标书须知前附表第22.1款要求情况,将可能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5.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1)假如用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2)当单价和数量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当开标价和投标书正本价格不一致时,以开标价为准,并有可能投标书被拒绝。
5.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方法调整投标书中投标报价,调整后价格应对投标人含有约束力。
5.6评标委员会将许可修正投标书中不组成重大偏离、微小、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对应名次排列。
6.投标书评价和比较
6.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V第5条要求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进行评价比较。
6.2评标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投标书须知前附表第23.1款。
7.优惠
7.1对达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1款要求投标人将享受评标优惠。
VI、授予协议
1.推荐中标人
1.1评标委员会将把全部合格投标中综合评选得分最高根据第一、二、三名进行排序。
2.资格后审
2.1招标机构、招标人可对预中标单位进行资格后审。
2.2 资格后审内容是对投标人提交资格证实文件和其它认为必需资料进行审查,必需时可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2.3 接收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需如实回复和受理招标人问询和考察,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2.4 招标人依据需要会有针对性地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负责考察发生路费、食宿费,考察费能够计入投标总价。
2.5 假如审查经过,则将协议授予该投标人;假如审查没经过,招标人将对备选中标单位能力作类似审查。
3.招标人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利
3.1若投标全部不能达成招标文件要求,或全部大幅超出招标人预算等,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收或拒绝任何投标,和宣告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全部投标权力,对受影响投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理由。
4.中标通知书
4.1在投标使用期期满之前,招标机构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4.2中标通知书将是协议一个组成部分。
5.签署协议
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7)天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招标人地址洽谈并签署协议。
6、履约确保金
6.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二十天内且不得迟于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中履约确保金保函格式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1款要求金额履约确保金保函。
6.2 履约确保金保函自签发之日起,至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有效。
6.3假如中标人没有根据VI中第13.1条要求实施,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废除全部该中标人已签署协议,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可按评标时评分排序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7、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协议条款
基础格式条款以下:
协议编号:0001
甲方:呼和浩特市永丰机械设备租赁
乙方:中铁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经理部
施工电梯租赁协议
9月16日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协议编号:0001
施工电梯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呼和浩特市永丰机械设备租赁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乡章盖营村(呼托路3公里处路东)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县府街 邮编:010010
法定代表人:韩丰华 职务:总经理
乙方(承租方):中铁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市
沙尔沁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项目经理部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沙尔沁镇中铁十六局集团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部 邮编:010071
法定代表人: 焦晓兵 职务:项目经理
推行地址: 呼和浩特
签署时间:
依据《协议法》及相关法律要求,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标准,双方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
租赁物名称
数量
质量
规格
技术要求
配套设备
租金
(元/月)
施工电梯
11
良好
200/200
正常运作、满足施工要求
齐全
1(不含司机工资)
备注
正确“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单价”以实际交付为准,并由承租方书面确定。
包含施工电梯租赁、安装、调试、检测、操作、拆除。
每台施工电梯配作业人员两名。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法
租赁期限暂定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正确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协议总金额为 元(暂定金额,最终按实结算)。
租金按第 2 种方法结算。
1、以台班形式结算租金,实际工作台班以承租人签字确定为准,具体结算方法为:每个月25日结算当月机械租金,出租人出具正规发票供承租人财务部门列销。
2、以月租形式结算租金,正确租赁期限从承租人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算,至归还租赁物时为止,具体结算方法为: 实际租赁期限不足1个月根据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出租方应含有垫资能力,承租方于每个月15日前兑现上月内租金70%,其它30%待最终一台施工电梯正常使用并撤场后一月内一次付清,出租人出具正规发票供承租人财务部门列销。
3、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一切费用、税款,均由出租人负担。春节期间及停机放假,承租方以书面通知出租方停机时间,停机期间费用不计。
4、施工电梯进出场费(含安装、拆卸、办理多种手续等除租金外其它全部费用)按30天租计,出租人出具正规发票供承租人财务部门列销,承租方在最终一台施工电梯正常使用并撤场后一月内一次付清。
5、付款方法为电汇。
第三条 承租人工作
1、承租人应在租赁物进场前 5 日以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人具体进场时间地点和其它具体细节。
2、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四条 出租人工作
1、根据承租人要求准期完成租赁物进场、保养等工作。
2、出租人驻承租人现场工作人员需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人指挥和安排,对于严重渎职和违章操作,承租人有权通知出租人换人,出租人应立即派合格工作人员到现场工作,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出租人在承租人现场企业形象宣传、设备外表标识,必需遵守承租人相关要求。
4、确保机械正常运转,确保承租人施工生产。
5、向承租人提供相关租赁资质证实文件和负责办理机械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机械相关资料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操作证。
6、出租人应为租赁物做财产保险。
7、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做好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全部应采取方法,以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8、非承租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出租人负责,因出租人操作人员造成机械故障事故,由出租人负担全部责任,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由出租人进行赔偿。
9、租用期间,如遇气候改变,大风、停电等特殊情况,施工电梯月租金双方协调处理。
10、此次中标单位将作为下次施工电梯供给优先考虑单位。
第五条 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
1、租赁物配置操作手3名,其工资、食宿等由承租人负责发放,从租金中扣除(便于项目部管理)。
2、租赁物在租赁期由承租人负责日常燃油及辅助材料,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出租人对此负担全部责任。
4、出租人应编制在租赁物租赁期间维修保养计划,确保有足够配件库存,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立即修复或更换不合格配件,并负担对应费用,方便确保能够正常运转,满足承租人需要。
5、施工电梯出租方每个月例行保养不少于两条,不占用正常工作时间,假如施工电梯未得到正常维护保养,造成事故,全部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6、出租人因机械故障停机,应在 4 小时内恢复使用,假如超出6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天);假如30天中因故障停机累计超出五个工作日,扣半月租金;假如停机超出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不能按期提供本协议约定租赁物,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5 %违约金并赔偿造成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推行协议,逾期超出 7 天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2、出租人提供租赁物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5 %违约金并赔偿造成损失,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该租赁物或解除协议;
3、出租人不按期派人帮助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调试、安装,致使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出租人除继续推行外,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5 %违约金并赔偿造成损失;
4、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应按欠付租金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出实际欠付租金5%。
第七条 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据其作出解释。
甲乙双方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能够经过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成,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1 种方法处理:
1、仲裁方法:因本协议引发、产生于本协议或和本协议相关任何争议应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假如协商无法处理,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处理,其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含有约束力。
2、诉讼方法:因本协议引发、产生于本协议或和本协议相关任何争议应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假如协商无法处理,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无 。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四章 附 件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中铁十六局集团
依据贵方为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投标邀请SEQGZF[]WSZB-02,签字代表李孝家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韩丰华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
a) 开标一览表
b) 投标分项报价表
c) 商务偏离表
d) 技术规格偏离表和技术响应文件
e) 投标人业绩证实文件
f) 资格证实文件
g) 投标法人授权书和其它相关授权书
h) 投标确保金
i) 投标书附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告同意以下:
j)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要求应提交和交付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投标总价)。
k)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行协议责任和义务。
l) 投标人已具体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含第(编号、补遗书)(假如有话)。我们完全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权力。
m) 本投标使用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n) 假如在要求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确保金将被贵方没收。
o) 我方承诺,和买方聘用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及任何隶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隶属机构。
p) 投标人同意提供根据贵方可能要求和其投标相关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了解贵方不一定接收最低价投标或收到任何投标。
q) 和本投标相关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呼和浩特市县府街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9月16日
投标人名称呼和浩特市永丰机械设备租赁
(公章)
附件2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招标编号:SEQGZF[]WSZ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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