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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消费税政策调整问答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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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消费税政策调整问答1 问: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在填写有关纸质申报资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应注意对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的表内、表间逻辑关系进行校验,尤其需重点关注以下逻辑校验关系: 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28日)》适用税率是否为调整前的成品油消费税税率; 2、《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2014年11月29日至2014年11月30日)》适用税率是否为调整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主表中“期初留抵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是否分别等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28日)》主表“期末留抵税额”“期末未缴税额”; 3、《成品油消费税计算表(税款所属期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主表第2、4栏数据是否分别等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28日)》、《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2014年11月29日至2014年11月30日)》的销售数量栏数据; 4、《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应纳税额合计数是否等于《成品油消费税计算表(税款所属期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应纳税额合计数。 问:2014年12月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如何办理成品油消费纳税申报? 答:2014年12月,纳税人应先自行填写有关纸质申报资料,待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系统完成有关申报表升级之后,再携带纸质申报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款所属期为2014年11月的成品油消费纳税申报。具体时间由主管税务机关另行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纳税申报资料逻辑关系校验无误的,应受理纳税申报,并完成申报数据录入,办理消费税税款征收事宜。 问:生产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等产品的纳税人2014年12月是否需要办理消费税申报? 答:由于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等产品从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征收消费税,因此,生产以上产品的纳税人2014年12月仍需要就有关产品属期为2014年11月的税款办理消费税申报。2015年1月1日起才正式停止就以上产品的销售收入申报缴纳消费税。 编辑推荐: 小企业建账初期的基本程序 如何确定房地产企业终止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 成本管理:不该砍掉的两大成本解析 集团公司资金监控的模式有哪些 四大金融资产的区别是什么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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