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楼至未办理竣工决算需要交纳房产税吗?问:我公司委托施工单位建造一栋办公楼,2012年3月份建造完毕,我公司2012年4月份开始使用该办公楼,该办公楼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请问该办公楼需要交纳房产税吗?答:贵公司委托施工企业新建的办公楼应当自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贵公司委托施工单位建造的办公楼由于未进行竣工决算就已经投入使用,应当自2012年5月即投入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
2、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房产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地税三字19989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从建成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买卖的房屋,卖出以前及当月应纳房产税,由卖出单位或个人缴纳,买入单位或个人从买入的次月起计算缴纳。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