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云交基建【2009】639号 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z****6 文档编号:23270 上传时间:2020-07-30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46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交基建【2009】639号 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云交基建【2009】639号 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云交基建【2009】639号 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云交基建【2009】639号 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云交基建【2009】639号 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管理,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计价依据,运用行政、技术和经济等手段对使用国家资金的交通基本建设进行全过程造价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使用非国家资金的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参照执行。第三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业务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监督机

2、构及职责第四条 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设计控制、监理监控的管理体系。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造价监督管理机构对项目工程造价负监督责任,项目法人对项目工程造价负管理责任,设计单位对项目工程造价负设计控制责任,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造价负合同监控管理责任。其他从业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工程造价负相应责任。第五条 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交通基本建设的造价监督管理工作。具体业务由省级交通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交通造价管理机构)按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交通基本建设全过程造价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评价。第六条 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一

3、)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交通行业标准、计价依据的执行;(二)监督项目工程造价文件审批程序的履行,组织有关专家或单位对项目工程各阶段造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或核准;(三)监督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目标的执行,组织对项目法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四)监督指导下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应的督导、督查和考核评价;(五)监督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市场秩序,依法查处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第七条 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行同级监管、上级监督指导的原则:(一)省级交通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实施工程造价监督,负责组织相应的

4、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考核评价和各阶段造价文件审查,依据批复的预算和投资计划、制定并下达工程项目的造价监督管理计划,承担省管项目工程造价的具体监督,负责州(市)管项目工程造价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州(市)交通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州(市)管项目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配合省级造价管理机构组织工程造价监督检查。第八条 项目建设各方应安排专人进行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资料的管理。项目法人分阶段负责将工程造价资料(含电子数据文件)报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及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备案,作为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依据。造价资料包括: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及批复文件;招标限价预算文件;合同文件;支付台帐;变更设计预

5、算文件、材料调差文件;补充计价依据等相关资料。第九条 省和州(市)交通主管部门及造价管理机构在履行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要求:(一)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三)对发现的工程造价管理问题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第十条 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监督职责和管理范围配备必要的熟悉国家技术经济法规、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合同管理,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具备工程造价从业和行政执法监督资格的人员。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按本规定到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及时办理造价监督手续。第三章 项目前期造价监督第

6、十二条 项目前期造价监督是指从项目立项至招投标结束期间,对项目造价进行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项目前期的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审查、审批和核准,涉及其他专业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专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第十四条 项目前期造价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批(备查)情况;(二)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文件造价控制情况;(三)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价的差异情况。第十五条 项目前期造价监督程序:(一)估算、概算、预算文件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经业主初审后应当报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审核。送审时,同时提供设计文件、造价文件的相关资料及

7、附件(含电子文档),由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存档;(二)编制招标控制价的项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及有关资料报送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管理应按云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项目实施阶段造价监督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阶段造价监督是指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有关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阶段造价监督的主要内容如下:(一)造价管理法规执行情况1.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立情况;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设置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执行情况;3.签约合同副本(含投标数据文件)报备情况。(二)工程造价台帐建立情况1.工程投资(数量)台帐:包括对应已批复概算的项目内容建立概

8、算、施工图预算、工程合同和决算工程投资(数量)台帐;2.合同计量支付台帐:包括项目各合同工程数量及费用、各期计量支付情况; 3.变更设计台帐:包括重大、较大变更报批、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数量和变更费用;4.价差调整和索赔台帐:包括项目工程价格调整和索赔费用支付情况;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台帐: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使用和支付情况。(三)施工图预算批复执行情况1.重点分析同口径各分项预算批复执行情况;2.概、预算第二、三部分费用及预备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超支部分履行审批手续情况。(四)签约合同管理情况1.合同费用及履约担保、预付款、保留金等的计量支付情况;2.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履行情况。(五)工程

9、变更设计造价管理情况工程变更的总体情况;工程变更的报批、审批手续执行情况;工程变更的内容、金额和所附证明材料;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的技术审核和出具变更图纸情况;新增项目暂定单价的确定原则和所附材料。(六)索赔管理情况1.索赔批复手续办理情况;2.索赔费用按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3.相关台帐建立情况。(七)价格调差管理情况1.价格调差报批资料及审批情况;2.价格调差依据与项目合同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的符合情况。(八)工程决算造价管理情况1.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执行情况。2.工程决算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备案情况。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阶段造价定期监督检查的程序如下:(

10、一)项目业主在收到造价监督检查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将造价管理自检报告报送监督组;(二)监督组审查自检报告并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现场检查;(三)监督组根据检查情况向有关单位印发造价监督检查意见书并抄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意见书中有关要求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后,向监督组提交造价监督检查意见书反馈函。第五章 工程造价市场的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凡在我省从事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编制、审查、咨询、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有交通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第二十条 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必须由持证的造价人员编制、复核、审查并签名、盖章,否则造价文件无效。第二十一条 凡在我省从事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业务的

11、咨询单位及人员必须接受交通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由交通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从业。档案中应当包括咨询单位及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第六章 考核评价第二十二条 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工作实行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工作由具有项目管理权限的交通造价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考核内容按附件中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第二十三条 项目法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考核评价的内容:(一)造价管理法规执行情况; (二)造价文件审批程序执行情况;(三)工程造价台账建立情况;(四)施工图预算批复执行情况; (五)签约合同造价管理情况;(六)工程变更设计造价管理情

12、况; (七)索赔管理情况;(八)价格调差管理情况;(九)竣工阶段造价管理工作情况。第二十四条 项目竣工验收时,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应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报告关于项目造价管理与监督的考核评价结果。第二十五条 交通建设造价管理考评工作程序如下:(一)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自评,形成书面自评考核报告报省交通造价管理机构;(二)省交通造价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组成考评组赴建设项目现场,查阅有关资料,听取受检查单位报告;(三)考评组对照考评表的内容进行考评,形成考核评价报告;(四)与项目业主交换考评意见,并将考评报告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第二十六条 造价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分为优秀(90

13、100分)、良好(7689分)、一般(6075分)和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第七章 奖 惩第二十七条 省、州(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在对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时,对履行合同、工程变更、竣工结算等计价行为中的违规现象或事件,督促项目法人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造价控制不力、管理混乱或不配合监督检查、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第二十八条 交通造价管理机构、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咨询单位及造价从业人员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按相应法律法规处理。第二十九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第八章 附

14、 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表: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序号考核评分项目基本分考核分备注一造价管理法规执行情况151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立情况52工程造价管理的机构设置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执行情况53签约合同副本(含投标数据文件)报备情况5二造价文件审批程序执行情况101各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审批、控制情况52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价的差异情况5三工程造价台帐建立情况201工程投资(数量)台帐:包括对应已批复概算的项目内容建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合同和决算工程投资(数量)

15、台帐52合同计量支付台帐:包括项目各合同工程数量及费用,各期计量支付情况53变更设计台帐:包括变更报批、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数量和变更费用34价差调整和索赔台帐:包括项目工程价格调整和索赔费用支付情况4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台帐: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使用和支付情况3四施工图预算批复执行情况:101重点分析同口径各分项预算批复执行情况32概、预算第二、三部分费用使用管理情况,超支部分履行审批手续情况43动用预留费用应履行审批手续3五签约合同管理情况101合同费用及履约担保、预付款、保留金等的计量支付情况82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履行情况2 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项目名称: 日期

16、: 年 月 日序号考核评分项目基本分考核分备注六工程变更设计造价管理情况151工程变更的总体情况;32工程变更的报批、审批手续执行情况33工程变更的内容、金额和所附证明材料34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的技术审核和出具变更图纸情况35新增项目暂定单价的确定和所附材料3七索赔管理情况51索赔批复手续办理情况;22索赔费用按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23相关台帐建立情况。1八价格调差管理情况51价格调差报批资料及审批情况32价格调差依据与项目合同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的符合情况2九工程决算造价管理工作情况101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执行情况52工程决算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备案情况5总 得 分 分考评人员: 项目法人代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猜你喜欢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诚招英才     服务填表     联系我们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