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转让旧车、船、摩托车怎样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以下简称29号文)文件精神,从2002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旧机动车的增值税政策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如下:“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对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转让旧机动车、摩托车和游艇售价低于原值的,免征增值税;售价高于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对于个人则不征收增值税,这里面的纳税人仍然指企业纳税人,而非单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