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西地税:重新税务登记
重新税务登记
业务事项重新税务登记
受理窗口办税服务厅业务窗口
办理机构县(区)级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
应提供的资料
1.注销(正常注销及非正常注销)纳税人申请重新登记
(1)《重新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纳税人出示,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纳税人出示,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
(4)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正常注销户提供)
2..跨城区迁入纳税人申请重新登记
(1)《重新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变更后的生产或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3)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4)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若纳税人在跨城区迁入时还涉及其它内容变更的则按变更税务登记业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出以上所列相关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受理;
3.在承诺时限内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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