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成车间压力容器培训制度一、本制度制定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提高车间压力容器培训工作,促进压力容器培训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合成车间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培训工作。三、培训职责划分: 车间培训主管是车间安全培训负责人,负责制定总体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分管设备负责人及各岗位主管负责车间级压力容器培训的具体实施。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负责班组压力容器培训工作的实施。四、培训内容及要求:1、所有岗位员工(含转岗、复工),必须接受压力容器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经安全教育。对于上岗、转岗、复工人员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培训,培训总时间时间不少于72小时。(少一课时考核本人
2、50元)2、压力容器教育结束必须参加相关负责人组织的安全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必须补考。补考不合格必须再次接受安全教育,直到合格方可上岗。(一次不合格考核100元) 车间级压力容器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相关压力容器设备;(二) 进行压力容器作业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压力容器的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压力容器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压力容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压力容器事故案例;(九)其他
3、需要培训的内容。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对外来施工队的教育, 要严格按照施工项目特点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要强调安全作业规程的落实。 外来施工队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本项目工作环境中压力容器及相关危险因素辨识;(二) 本项目可能遭受的压力容器职业伤害和事故; (三) 相关防护措施及作业规程。4、每年进行一次车间级相关知识安全考试,考试要做到闭卷考试。成绩要存档。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员工要补考。补考不及格的要考核。5、班组日常培训原则上安排在每班第二个白班下班后(4:104:40)进行(若有其它紧急任务可择日由安全副主任组织补充演练)。当天值班干部负责组织(有事可委托岗位分管副主任或安全负责人组织)。活动要按相关规定做好记录、签字。(一次无故未演练、记录考核相关人员50元)6、训要有培训计划,包括月度计划、季度计划、年度计划。所有员工必须按车间通知要求参加培训。(迟到一次考核20元,未参加考核100元)7、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规范记录培训笔记。(一次未规范记录考核50元) 合成车间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