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税:税款缴纳延期缴纳1、延期缴纳应具备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2、报送资料: (1)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2)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3)资产负债表; (4)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3、申请时间: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4、审批权限和期限:由省地方税务局审批,自受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5、对予已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基层税务机关自收到上级税务机关批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发核准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加收滞纳金。附件: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