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区分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和大修理支出【问题】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怎样正确区分实施条例中的改建支出和税法中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的规定:“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
2、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第六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所以,区分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和大修理支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加以判断。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