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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已全额付汇-进口货物未入境的退汇”项下核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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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已全额付汇,进口货物未入境的退汇”项下核销 一、提示 1、“已全额付汇,进口货物全额未入境的退汇”,是指进口货物全部未入境,因某种原因双方终止执行进口合同,供应商将进口货款全额退回。 2、 对于进口单位办理“已全额付汇,进口货物全额未入境的退汇”项下的核销手续,进口单位应在出口商退汇后一个月内,办理进口核销手续。 二、申报材料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打印一式两联,加盖公司章);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退企业留存联); 3、进口付汇备案表(凭备案付汇的提供); 4、合同更改协议; 5、入账通知、结汇水单(使用自有外汇的免结汇); 6、申请核销报审的说明。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必须印鉴齐备。企业的财务章及银行业务章须加盖清晰。由于企业报审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是第二联,若有修改(如:金额、币种等)均需由银行加盖公章确认。 3、入账通知、结汇水单属于会计凭证,企业一般将原件附在账簿中。报审时外汇局须在其原件上核注,而留存复印件。 4、进口单位到外汇局报审后,应将贸易进口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保存五年备查。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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