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二、服务对象 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无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一式二份)。 (三)附送资料 五、办结期限 15个工作日。 六、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35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
2、国税函2009377号)。 七、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本年征收方式提出鉴定申请。(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应纳税所得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12366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nb-n-tax-gov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