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东地税: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四条。
(三)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复印件;
2.外出经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外出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复印件;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省外及深圳纳税人提供);
5.《省外纳税人首次来粤基本信息登记表》(省外及深圳纳税人提供);
6.《纳税人外来经营项目登记表》(省外及深圳纳税人和省内(除深圳)未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的纳税人提供);
7.办理省内(除深圳)反向登记的纳税人,还需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申请表》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纳税人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领取结果。
(六)涉及的表证单书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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