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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以开票日期分水岭:三种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延长至360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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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以开票日期分水岭:三种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延长至360天自从增值税专用发票推行升级版后,在大部分一般纳税人中又推行了从发票底册中实行勾选确认的办法进行确认抵扣,这为企业提高抵扣效率提供了新型的途径.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争议,主要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实行认证抵扣的存在180天的期限规定,而新推出的勾选确认功能和办法并没有明确存在180天的期限,主要理由是以前的规定均针对认证的规定,对于勾选确认的新模式是没有明确的,只是在实际操作中通过相同设置的办法给予限制,缺乏真正的税收政策依据.新公告的出台,明确了认证和确认同步实行期限限制,并延长为360天,为勾选确认的方法正了名、立了威.一、实行抵扣期

2、限管理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种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第十条以及以前的相应规定,实行期限管理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主要包括三种(以前的其他种类已经逐步归并):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对于其他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尚没有期限规定.二、抵扣的确认方式根据扣税凭证的不同,抵扣确认的方式不同,分别为两种:一是适用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当前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传统的认证方式(目前多数已经采用通过纳税人发票应用端通过远程认证方式进行,对于发票量不大的少数纳税人也有仍然到税局自助认证设备上进行认证),另一种是勾选确认方式(具体方法是登录增值税发

3、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二是适用于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主要是采用单独的信息采集系统,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这一具体操作方法目前保持不变.因此,就扣税凭证的扣税要求来说,纳税人必须在取得这三种扣税凭证后,必须采用认证或确认及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的方法,进行操作并依照规定通过校验确认,方可进行依法抵扣.三、抵扣期限的规定对于三种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存在依据开具日期进行区别对待的方法,纳税人必须要清楚这样的规定:1.执行日期:自2017年7月1日起,三种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实行新政策,但是新政后存在依据开具日期不同,实行”分水岭”政策.2.执行延长至36

4、0天期限的是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这里重点强调的是:起算时间为凭证开具日期,这一”分水岭”必须要记住!新政实施后很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会计会逐步忘记,因此,强烈建议企业首先加快对新政之前开具的三种扣税凭证的索取,尽快先进行认证、确认或者报送,以免因混淆而错过时间.3.很自然,顺着上条,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三种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认证、确认或者报送的期限为180天.千万不要搞错了!四、逾期后的特殊情形的补救处理对于超过期限的

5、,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50号公告规定的情形,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

6、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当然,对于逾期的,虽然在符合规定情形下可以存在补救措施,但是毕竟在具体处理上存在一定的障碍,至少缺乏主动性,企业应当避免.最后,笔者一叶税舟认为,进项税额凭证抵扣期限的延长对于企业,特别是财务上的经办人不见得就一定是好事,期限越长,越容易被遗忘,还是建议企业尽快取得进项凭证,参照”先进先出”的办法进行认证、确认或者报送,否则很容易弄巧成拙.另外,根据现行规定,认证抵扣的,需要在申报所属月份的月底之前进行认证,方可且需要抵扣;勾选确认的,也可以在纳税申报期内对所属期及以前的进项凭证进项确认并抵扣.勾选确认时强烈建议在申报截止期之前进行操作,避免因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成功.总之,对于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确认和报送稽核需要注意:1.适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必须要注意时间的分界线,是以抵扣凭证的开具日期为判断依据,按照实施之日(2017年7月1日)为节点,之前开具的期限仍然180天,之后开具的才是按照360天.3.重点再提醒:2017年7月1日后企业会存在适用不同期限的抵扣凭证!切莫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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