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几个意见连载七 导读:减免税款的会计处理22号文规定:”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不能不说财政部这个文件出的有点粗糙,居然堂而皇之的还在使用”应交税金”,其它地方用的是应交税费,严重的笔误啊!其实我们认为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不需要通过该应交税费(减免税款),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因此免税项目取得的增值税专
2、用发票等抵扣凭证即使勾选或认证后也是不能抵扣的,只能作为成本处理,也即增值税链条已经断裂了,既然如此在销售时也就没有销项税额了,和增值税说拜拜了,既然如此,何来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填报说明中: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1)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2)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
3、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从这个表的结构可以看出,国家税务总局为了统计到底给普罗大众减免了多少税,生生的造出这张表来.某企业某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购进117万,销售234万,借库存商品117,贷银行存款117,借银行存款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34,借主营业务成本117,贷库存商品117,企业赚了117万.我们假如这么做帐,借库存商品1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贷银行存款117,借银行存款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额)34,借主营业务成本100,贷库存商品1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7,贷营业外收入17,企业依然是赚了200-100+17=117万,事实上第二种做帐不存在,如果做帐存在,国税总局还出什么减免税申报表呢,还要把明明没有进项发票的成本自行计算出一笔进项来!另外免税企业也大多不会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此成本本就是含税的了,你减免税款怎么能算得出来?不过如果是对税额进行扣减,比如安置退伍军人每人减免4000块倒有可能用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比如月底算出应交增值税100万,算算退伍军人可以抵10万元,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90万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减免税额)10万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90万贷:营业外收入10万而小规模纳税人呢,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请注意,小微企业若想享受免征增值税,前提条件是他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而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方法实际上是营业税的残渣余孽,他是没有进项税额的,所以减免的就是收入对应的征收率部分,所以22号公告也说: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在会计处理上完全没有问题,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销售额9万以下免税,平时开具发票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这时候还不知道季度销售额最终是否超过9万,所以普通发票上其实是有价款和税额的,比如1、2、3月份分别取得收入2.06万,借银行存款6.18万,贷主营业务收入6万,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18万,在一季度季度末享受免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18万,贷营业外收入0.1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