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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案例解析-应交税费-简易计税-会计科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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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案例解析”应交税费-简易计税”会计科目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发布,使得营改增的账务处理豁然开朗,新增”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如何处理,本文结合案例做一分析. “简易计税”作为”应交税费”科目的二级明细科目,主要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简易计税的税务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规定,简易计税的范围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等、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已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在建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公路车辆通行费、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等,以上都可以按照简单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的征收率有3%和5%两档. 案例解析 例1: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 甲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万元,征收率5%.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5238.10[100000÷(1+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4761.90[100000÷(1+5%)×5%]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809.52[80000÷(1+5%)×5%] 主营业务成本76190.48[80000÷(1+5%)] 贷:银行存款80000 例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处置一批2009年之前购入的设备,取得变卖收入20600元. (1)清理发生收入及应纳税额 借:银行存款20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000[20600÷(1+3%)]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600[20600÷(1+3%)×3%] (2)减按2%征收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400[20600÷(1+3%)×2%] 贷:银行存款400 (3)1%的减免税额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00[20600÷(1+3%)×1%] 贷:营业外收入200 例3:建筑工程老项目 丙公司有一项建设服务工程款(含税)100万元,分包工程20万元,购进材料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万元,该项目采用简易计税. (1)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33000[(1000000-200000)÷(1+3%)×3%] 贷:银行存款233000 取得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完税凭证. (2)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税款:(1000000-200000)÷(1+3%)×3%-233000=0(万元) (3)发票开具 在机构所在地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可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0万元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等1000000 贷:工程结算97087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9130 (4)支付分包工程款200万元 借:工程施工19417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830 贷:银行存款200000 例4:出租不动产 丁是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1日出租异地办公楼,该办公楼是2011年购入.合同约定每月收取租金6.3万元.丁采用简易计核算该项目. (1)每月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63000 贷:预收账款63000 (2)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000[63000÷(1+5%)×5%] 贷:银行存款3000 (3)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借:预收账款6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6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000 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自然结平. 例5:房地产销售 己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是一家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在机构所在地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登记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选择简易计税.2016年9月,该项目尚未完工,预售收入10000万元. (1)收到预售房款(单位:万元,下同)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预收账款10000 (2)当月计提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85.71[10000÷(1+5%)×3%] 贷:其他应付款285.71 (3)次月申报期之内填报《预缴增值税申报表》时,向机构所在地国税局预缴税款. 借:其他应付款285.71 贷:银行存款285.71 注: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时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所以不必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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