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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算清缴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热点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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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汇算清缴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热点问答1、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是什么?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2、核定征收企业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

2、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3、哪些债券利息收入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答:企业投资于国债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哪些费用支出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答: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5、企业享受安

3、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答: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6、企业哪些用于研发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答:(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

4、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7、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社保费是否属于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范围?答: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

5、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8、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因此,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的研发,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9、企业从上市公司取得股利是否属于免税收入?答: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其中,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当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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