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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补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财税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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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纳税人补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财税处理 编者按:实务中,纳税人常常发生被税务机关检查补缴税款,补缴税款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值得思考和学习,本文与各位老师进行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 上海吉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是一家肉制品加工企业,增值税是适用税率17%。2017年7月20日被税务机关查补2015年度少计收入补缴增值税17万元,少缴房产税30万元、少缴土地使用税6万元。问吉祥公司补缴税款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年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二、税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案例解析 根据本案的资料:吉祥公司被税务机关查补2015年度少计收入补缴增值税17万元,少缴房产税30万元、少缴土地使用税6万元。 1.查补增值税的财税处理 会计处理: 计提少计收入补缴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  117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万元 缴纳补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万元 贷:银行存款   17万元 税务处理:吉祥公司2017年查补2015年度的增值税17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查补增值税附加的财税处理 计提增值税附加。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87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19万元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0.51万元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0.17万元 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19万元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0.51万元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0.17万元 贷:银行存款  1.87万元 税务处理:吉祥公司2017年查补2015年度的增值税附加税费1.87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查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财税处理 计提补缴2015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6万元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30万元 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6万元 缴纳补缴2015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30万元 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36万元 税务处理:吉祥公司2017年查补2015年度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36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因此,吉祥公司吉祥公司被税务机关查补2015年度少计收入补缴增值税17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少缴房产税30万元、少缴土地使用税6万元、少缴增值税附加税费1.87万元,可作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2015年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思考:吉祥公司2017年度查补税款缴纳的滞纳金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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