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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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2年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正式版)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一
基础条件
160
1
发展
环境
10分
医院有专科建设领导的组织机构
3
查医院文件和分管院领导工作日志
无组织机构不得分,有机构未履行职责扣2分
医院有扶持重点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4
查有关资料
政策措施齐全得4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齐全得2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医院制定有重点专科发展规划
3
查有关资料
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中长期发展规划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30分
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
10
查医院有关文件;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指示、重点专科科室标识
无重点专科科室设置文件不得分;
布局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医院感染管理不符和要求不得分;
就诊流程不清晰、不合理不得分;
科室标识不规范、不清楚、不醒目扣8分
手术台数与麻醉人员之比
10
麻醉人员指具备麻醉实施资历的麻醉医师
≥1:1.5得10分,未达标不得分
麻醉恢复室
5
查医院有关文件,并实地查看
有则得5分,否则不得分
疼痛门诊
5
查医院有关文件,并实地查看
有则得5分,否则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45分
评估前三年医院每年对专科经费投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10
查医院账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
每少10万元减2分
专科建设经费有专账,专款专用
5
查帐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
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均不得分
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20
现场查看专科必备的仪器情况,查看仪器的使用记录(参照麻醉质控标准)
设备满足所开展技术项目需要得10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6分,具有适宜性得4分。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10
查看相关科室医疗技术队伍情况及设施设备情况
相关科室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5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5分
4
科室
管理
75分
科室有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总结
5
查评审前3年内有关资料
无发展规划扣2分;无工作计划扣2分;无年度总结扣1分
专科有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有医疗质量的管理制度,每月有科内医疗质量检查记录,并落实缺陷整改。
10
查资料、查记录;随机抽查2名医务人员进行考核
未成立组织不得分;无质量管理制度扣5分;每月未定期检查不得分;1人不熟悉质量管理制度扣3分
专科有建全的岗位职责,并能认真履行
10
查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医、护人员各1名进行考核
无岗位职责不得分,岗位职责不健全扣2分;1人不熟悉岗位职责扣3分
麻醉、监护、抢救设备完好率
20
查资料、查记录、现场查看
完好率100%得20分,每一个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麻醉物品和药品管理制度
30
查资料,参照国家毒麻药品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管理完善得30分,有缺陷得11-29分,重大缺陷得0-10分
二
技术队伍
120
5
学科
带头人
30分
职称(正高或40岁以下的副高)
4
查职称证书
非正高职称或40岁以上副高级职称不得分
主持科内疑难危重患者术前讨论并指导麻醉每年不少于30次,年内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大会诊不少于10次
6
查相关资料
主持科内疑难危重患者术前讨论并指导麻醉每年少于30次,扣3分;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少于10次扣3分
主持科研项目(国家级、省级、市级)
10
查评审前3年内获准批件,多个项目可累加计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2分
发表论文6篇(统计源以上)
10
查评审前3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统计源以上期刊杂志
少一篇扣2分;2篇以下不得分
6
学科
骨干
28分
有3个以上明确的学科骨干
6
查有关资料
少1名扣2分
副高级以上职称
6
查有关资料
1名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扣2分
年参加科内疑难危重患者术前讨论并指导麻醉平均每周1次以上,年内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大会诊不少于5次
10
查相关资料
1名学科骨干参加科内疑难危重患者术前讨论并指导麻醉平均每周少于1次扣2分,1名学科骨干年内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大会诊少于5次扣2分
承担市级以上课题 ,发表论文4篇(统计源以上)
6
查评审前3年内获准批件;查评审前3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统计源以上期刊杂志
未承担相应课题扣2分,论文少1篇扣1分
7
专科
医师
队伍
26分
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专科医师人数合理
8
随机抽查3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执业资格;医师人数不低于1人/床
有1人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不得分;医师床位比不达标扣6分
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所占比例
8
查学位证书原件,各学位医师应占专科医师的比例不得低于硕士30%,博士10%
硕士不达标扣4分;博士不达标扣4分
高级、中级、初级所占比例
6
查职称证书,高级、中级、初级人员占医师总数比例为3∶4∶3
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10%范围,超出范围比例失调不得分
老中青医师结构合理,层次分明
4
查相关资料
结构层次清楚,人数近似得4分;人数比例明显失调扣4分
8
护理
队伍
21分
建立麻醉专科护理质量管理组织,有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
6
查看相关资料及工作记录
未建立麻醉专科护理质量管理组织不得分;无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扣3分;无质量分析记录和改进措施扣3分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符合科室工作要求
5
考核护士长掌握业务情况及科室管理情况
对业务不熟悉扣3分;对科室管理情况不清楚扣2分
定期开展护理专科业务培训,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
10
查有关资料,现场考核2名护士本专科护理能力
无培训计划扣3分,无考核记录扣5分;1名护士业务能力不熟悉扣5分
9
人才
培养
15分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措施及落实
5
查资料
无计划不得分,无培训记录扣3分
选送科室人员到外院或国外医院进修学习,每年不少于2人次,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人次
10
查看评审前3年内相关证书
6个月/人次,6人以上(含6人)得10分;每减少1人次扣2分
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
10
总体
水平
70分
具有合理的学组设置,能够独立开展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
20
由评审专家组结合专业实际确定8-10个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查阅相关病历和资料,评价专科技术的总体水平和其地位
常规技术项目缺一项扣4分
手术床位使用率
20
查资料
手术床位使用率<200%终止评审;病床使用率≥200%,得满分,每降低1%扣2分
科室平均年麻醉台数
20
查阅医院相关统计报表
专家根据参评单位平均年麻醉台数情况综合打分
科室平均年疼痛门诊人次
5
查阅医院相关统计报表
专家根据参评单位平均年门诊人次情况综合打分
科室平均年术后镇痛人次
5
查阅医院相关统计报表
专家综合评价给分
11
专科麻醉建设
30分
专科麻醉与专科发展相适应
10
查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并询问医务人员
有专科麻醉分组得10分,没有不得分
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20
查询相关病例和资料,由专家结合本专业实际确定2个反映本专业水平和能力的病种或技术进行比较评价
专家综合评价给分
12
技术
特色
20分
国内先进、省内领先以上,在省内开展例数排名前列
20
医院提供的评审前3年内2项技术,评定其先进性
对医院提供的2项技术进行评估,每项技术适应症的合理掌握(3分),实施效果(3分),单项技术先进性、领先程度(4分)
13
诊治
能力
200分
独立开展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南必备的技术项目。成功开展指:1、本专科独立完成;2、每一项目能提交评审前3年内的20份麻醉记录单
50
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考核,每一项目查阅20份麻醉记录单
按相应专业技术项目的条款的总数平分分值;病历数少于10者,本项按未开展计算,大于10不足20的扣除相应分值
麻醉选择恰当、术中管理合理、麻醉效果满意、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率低
50
随机抽查25份麻醉记录单进行评审
每份病历2分,根据病历评价情况适当扣分
疑难重症诊治能力
50
抽查10份疑难重症患者麻醉记录单,查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疑难重症病种由专家组结合本专业实际确定
每份病历5分,根据病历评价情况适当扣分
危重症诊治能力
50
抽查10份危重症患者麻醉记录单,查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危重病种由专家组结合本专业实际确定
每份病历5分,根据病历评价情况适当扣分
14
创新
能力
40分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查在评审前3年内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创新数量
评审前3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10分;创新项目少,适当扣分;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对新业务、新技术开展有计划,并按项目进行管理
10
查项目管理资料,项目开展是否经过论证、评估,是否按期完成并产生效益
无计划、未开展不得分;有计划已开展,但未按项目管理一项次扣5分。未产生效益不得分
创新水平
10
查2项创新项目
2项创新项目具有先进性且临床应用好,得10分;1项创新项目具有先进性且临床应用好得5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查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情况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转化能力一般,得5分;不能转化为临床使用则不得分
15
辐射
能力
40分
年出院患者中外埠患者比例≥30%
15
查资料
比例<30%终止评审。比例≥30%得满分,每降低1%扣1.5分。
接受下级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病患者情况
10
查有关资料
下级医院转入急危重症和疑难病患者≥20%得10分,每降低1% 扣1分。
对口支援情况
5
查有关资料,调取下级医院相关资料
对3家及以上医院进行对口支援,得5分,每少1家扣2分
技术推广情况
5
评审前3年,每年举办技术推广培训班
未举办技术推广会议或培训不得分,1年未举办扣2分
受邀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
5
查评审前3年学术交流有关资料
大会报告每次2分,书面交流每次1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230
16
质量
概况
60分
术前访视和谈话、术后随访
10
抽查10份麻醉记录单进行检查
1份不合格扣2分
合理用药
20
抽查10份麻醉记录单,检查用药是否合理
1份不合理扣5分
合理用血
20
抽查10份用血记录,检查是否严格遵守输血禁忌症,临床用血是否科学、合理
1份病历不合理扣4分
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
10
查记录
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不得分,次要责任5分/次
17
门诊
质量
20分
专家门诊情况
10
查看相关资料及工作记录并实地查看
每天有疼痛门诊,每周至少1次高级职称人员门诊,每项5分
开设手术室外麻醉或镇痛(无痛人流、无痛内窥镜等)
5
查看相关文件、实地查看
开设得10分,未开设,不得分
门诊患者中预约挂号情况
5
查看相关记录,实地查看
已开展工作得10分
18
病区
质量
140分
麻醉记录单合格率≥95%
10
随机抽查20份麻醉记录单进行评审
合格率<95%不得分
医师交接班制度
10
查看相关记录,实地查看
酌情评分
麻醉操作常规及相关技术常规
10
查看相关记录,实地查看
酌情评分
麻醉器材的管理和消毒制度
10
查看相关记录,实地查看
酌情评分
对所实施的麻醉有分类登记、会诊有登记、参与科外的抢救有登记、麻醉并发症有登记
10
查看相关记录,实地查看
有1项未登记扣1分,扣完为止
医护人员熟练掌握“三基”知识
20
现场随机抽查医生、护士各2名进行理论和技术操作的考核
1人不合格扣5分
麻醉相关设备配备情况
60
参照省麻醉质控标准(鄂卫办发[2009]87号),共19项
每缺1项扣5分,扣完为止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
查看相关资料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有1项缺项或1处不落实扣3分
19
满意度评价
10分
手术医师和病人满意度调查大于95%
10
随机调查10名手术医师和10名病人
满意度低于95%,每降低1%扣2分,低于90%不得分
五
科研与教学
90
20
学术
影响
21分
学术委员会任职情况
8
查颁发的聘书。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学科多人担任职务,累加记分,最高分不超过标准分
全国主委8分、副主委7分,常委6分,委员3分;省主委6分,副主委5分,常委4分、委员2分;市主委4分,副主委1分
学术刊物任职情况
7
查杂志编辑部颁发的聘书。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学科多人担任职务,累加记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
SCI收录杂志的主编7分、副主编6分,常务编委5分,编委3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4分、副主编3分,常务编委2分,编委1分;统计源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常务编委、编委1分
举办学术会议情况
6
查评审前3年内会议通知、签到表及相关材料,多次承办或主办本专科的会议可累加计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
国际性学术会议6分;全国性学术会议4分;省级学术会议3分;市级学术会议1分
21
科研
项目
15分
国家级项目
8
查评审前3年内第一作者获得项目的批件。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有1项得8分
部、省级项目
5
有1项得5分
市、州级项目
2
有1项得2分
22
临床
方向
科研
成果
23分
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奖励(一、二、三等)
15
查评审前3年内获得成果的证书,可累积计分,不超过标准分
国家级一等15分,二等12分,三等9分;省一等9分,二等7分,三等4分;市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
发表SCI、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
8
查评审前3年内发表本专业相关论著,可累积计分,不超过标准分
发表SCI每篇3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2分;统计源杂志1分
23
继续
医学
教育
15分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2
查评审前3年内获批文件、项目开展记录情况,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不同项目可累积计分,培训班以讲学材料和学员签到表为准
国家级一项次5分,省级一项次2分,市级一项次1分,举办培训班1次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
查评审前3年内培养规范化医师人数、合格率
未获得规范化医师培训基地,不得分。培养合格率<95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
24
接受
进修
4分
接受外单位在职人员进修(进修以半年以上人员为准,且每年≥2名)
4
查评评审前3年内资料,进修人员以申请表和进修人员学历证明为准
未接受不得分;每少一名扣2分
25
学生
教育
5分
承担有本科医学生临床教学任务
3
查评审前3年内资料,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查教案和实习轮转表
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2分,无实习、见习扣1分
承担有研究生培养任务
2
专科所在的二级或三级学科是硕士学位授予点
无硕士学位授予点不得分
26
编写
教材
7分
参编教材
7
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主编5分、副主编3分,编委1分
注:总分1000分。每项得分不得超过标准分,扣分以扣完标准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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