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液氨泄漏应急处置卡.docx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311172 上传时间:2024-05-2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49.36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液氨泄漏应急处置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液氨泄漏应急处置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液氨泄漏应急处置卡 响应程序 情形(现象) 处置措施 责任人 发现 就地有刺激性气味,冒白雾,有漏气声,就地检测仪报警。报警器闪烁、鸣叫 (1) 立即远离泄漏点,撤离至安全位置,观察泄漏情况,有无被困人员。 (2) 向值长汇报。 就地人员 DCS氨气泄漏检测装置报警,液氨流量异常 (1) 核对泄漏情况,分析泄漏地点和泄漏速度。 (2) 查找泄漏点,盘上隔离泄漏设备。 (3) 启动喷淋装置,稀释压制氨气。 (4) 向值长汇报。 集控主值 先期处置 先 接到汇报后 (1) 命令2名集控巡检员现场检查。 (2) 命令消防队赶往现场。 (3) 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伤员的工作。 (4) 命令保安队在电厂1、 2号门岗安排专人接急救车入厂并带领至受伤人员所在区域。 (5) 命令维护人员现场检查,并做好抢修堵漏准备。 值长 巡检接到命令后 (1) 穿戴正压呼吸器、防护服,携带检漏仪和专用工具赶到现场,查看泄漏地点、泄流量、喷淋启动、有无人员受困等情况。如有人员受到危害,应首先救助人员。 (2) 通知周边人员撤离,停电源、火源。 (3) 检查废水泵运行正常。 (4) 隔离漏点。 (5) 向值长汇报现场检查情况。 集控巡检 汇报 泄漏区域氨气泄漏检测装置显示氨浓度30PPm或氨区外检测氨浓度达5ppm,泄漏点无法隔离 (1) 向发电部、设备部主任及公司领导汇报,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2) 通知应急小组各成员。 值长 应急响应 罐体泄漏或相连管道泄漏无法隔离 现场应急指挥人员、抢险人员、消防队、警戒疏散人员穿戴防护用品、携带专用工具立即赶往现场 各应急抢险队伍 加强消防水系统监视,确保水压正常;必要时启动电动消防泵。 警戒疏散组 用消防车和消防炮进行压制和稀释,控制氨气扩散,做好灭火准备 消防救援组 根据漏点情况,进行倒罐操作。 氨供应不足无法维持运行脱硝需求,申请停机。 运行抢险组 区域警戒,疏散灰库、脱硫楼、燃运楼、氨站区域全部人员。 警戒疏散组 抢险人员穿戴防化服和正压式呼吸器,在消防水幕的掩护下,对漏点堵漏。 设备抢险组 堵漏失败,物资部联系液氨罐车空车来公司。 物资部 (1) 将液氨倒至槽车; (2) 用氮气置换漏点关联设备。 运行抢险组 应急响应 罐车泄漏 停止液氨倒至槽车,关闭槽车、管道阀门,将氨车拖到安全区 运行值班员 泄漏无法控制时,疏散距离超过公司管理范围 (1) 向当地县应急中心县环保局报警中心、市应急中心、119指挥中心等请求支援。 (2) 报警内容:单位名称、地址、泄漏物质、液氨储量、泄漏情况、人员受困及伤亡情况,同时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 (3) 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应听从其指挥;专业队伍到场后应全力配合。 应急办 应急结束 漏点消除,检测无泄漏 下令应急结束,各应急队伍恢复现场和正常的生产秩序 应急指挥部 应急结束 火已扑灭,确认现场无火灾隐患 下令应急结束,各应急队伍现场和正常的生产循序 应急指挥部 注意事项: (1) 进入事故现场及存在液氨中毒可能区域,必须佩戴正压式空呼吸器,应急抢险人员佩戴防毒面具。任何情况下进入危险区人员应该为2人。 (2) 可能接触液氨的检修人员必须穿好防护服、戴防冻手套。 (3) 人员疏散应根据风向标指示,撤离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4) 如有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火源、切断电源。 (5) 抢修过程中使用铜质工具或涂黄油的工具,避免产生火花。 (6) 泄漏区域禁止携带火种、通信工具等。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精品资料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