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地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非商贸企业)业务概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是指新开业的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核、审批的业务。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和份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份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2.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复印件)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1.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2.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税务机关承诺办理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59号)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环节1.查验资料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2.审核、录入资料(1)通过系统调阅纳税人税种登记信息,核实纳税人是否登记增值税税种信息;(2)审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是否
3、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3)审核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4)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5)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6)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CTAIS1.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2.0),交给纳税人。2.转下一环节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二)后续环节接收上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进行案头审核和实地调查,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案头审核调阅以下
4、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信息(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3)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5)合同章程协议书(6)验资证明及资金入户原始凭证(7)生产、经营场所证明(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和会计证、办税人员身份证明(9)增值税申报表信息审核与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信息是否一致,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等。2.实地调查通过实地调查,主要核实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申请认定信息是否相符,会计核算是否健全,能否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根据调查情况,确定审批意见,在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连同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返还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