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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第六讲保保险合同合同()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一、保险合同的含义和特征1保险合同的含义 2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3.保险合同的特征 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1保险合同的含义 保险合同,又称为保险契约,是指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一种协议。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终止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于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3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费保险金保险利益指定受益人保险中介人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2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2)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4)合同是合法的行为 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5(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合同是基于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双方之间成立的合同为双方行为,即双方合同;多方之间成立的合同为多方行为,即多方合同。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6(2)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了保证合同有效,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签约能力。只有在监管部门注册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人才具备订立保险合同的法定签约能力。精神健全的成年投保申请人都具备订立保险合同的能力。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7(3)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当事人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才能使其意思表示一致。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的或可撤销的合同。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8(4)合同是合法的行为合同是当事人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而达成的协议,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当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提请仲裁部门进行裁决。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93.保险合同的特征(1)双务合同(2)有偿合同(3)射幸合同(4)附合合同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0(1)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互负义务,并受其承诺约束的合同。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是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则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事实出现时,如保险事故发生、期限届满等,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1(2)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支付一定对价的合同。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对价是相互的,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的对价则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2(3)射幸合同射幸是指相对人获取利益具有偶然性。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保险合同的这种性质,是由保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所决定的。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3(4)附合合同附和合同又称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标准合同,它是指合同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对方当事人只能全部接受或一概拒绝,而不能就个别条款进行商洽的合同。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4二、保险合同的要素 任何法律关系都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不可缺少的要素。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也是由这三个要素所组成。保险合同的主体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客体为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内容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5(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三)保险合同的内容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6(一)保险合同的主体(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7(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依法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8保险人 保险人又称为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保险人要具有法定资格。保险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保险合同。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9投保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费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投保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必须承担缴纳保险费用的义务。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指并未参与保险合同的订立,但享受保险合同约定利益的人,包括受益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1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以自己的财产或者人身利益享受保险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应具备的条件被保险人必须是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被保险人必须享有保险金请求权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2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关系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是同一人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是不同人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3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4受益人有如下特点: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指定。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的给付请求权。受益人既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或第三人,前者属于“为自己利益的保险”,后者则属于“为他人利益的保险”。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5案例:保险金是否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年,刘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万元人身保险,并指定其刚出生的儿子小虎为受益人。前不久,刘先生因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后决定全额赔付万元保险金。消息传出,刘先生的债权人上门讨债,欲将这笔保险金用以偿还刘先生生前的债务。刘先生的妻子丁女士咨询,这笔保险金是否应像刘先生的遗产那样,必须先用来还债?可编辑262024/5/22 周三案情分析:保险金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凡指定了受益人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就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由受益人独立享有,不应列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范围,也不应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或者交纳遗产税。但是,根据保险法第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没有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如果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那么,根据继承法第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因此,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如果作为遗产处理,就必须用来偿还被保险人的生前债务和应缴纳的税款。可编辑272024/5/22 周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应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由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刘先生既是该份保险的投保人,也是该份保险的被保险人,因此,刘先生指定其儿子小虎为受益人符合法律规定。由此可见,在刘先生所投的人身保险中,对其指定受益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没有任何争议。因此,该笔保险金应当属于指定受益人,即刘先生儿子小虎的个人财产,不应用来清偿刘先生本人的生前债务和缴纳税款。由于小虎尚未成年,该笔保险金应由其监护人丁女士代为领取和保管。可编辑282024/5/22 周三(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接受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保险经纪人 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方的利益,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投保、缴费、索赔等中介服务,并主要以从保险人处取得佣金为收入来源的法人单位。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9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30未注明保险标的位置纠纷案案情简介刘某于2000年3月14日将其所有的房屋及市内财务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6月10日,刘某欲将其房屋墙壁粉刷一遍,便把家具、衣物、家电等物品搬到楼外自家的窗前,令其10岁的儿子刘雨看管。刘雨在玩耍中打翻了一瓶汽油,当时天气燥热,阳光经玻璃聚焦引起了大火,烧毁张某多件衣物,价值9000余元。刘某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认为其全部损失是在户外发生的,决定不予赔偿。刘某则发现保险单上未填写详细家庭地址,遂再度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对刘某的答复则是:保险单上未注明保险财产座落地址,是保险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绝不符合保险公司的意愿,属无效代理行为,如果赔偿损失的话,也应该由代理人向刘某赔偿。可编辑312024/5/22 周三案情分析及结论家庭财产保险通常限定被保险人投保财产的坐落地点。在保险财产的地址之外发生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本案不是简单的关于保险标的是在保险地址之内还是之外的问题,而是由于保险代理人的失职,漏填地址,引起合同不完善的问题。这一不完善的合同事实上导致了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大化。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超越权限,就属于无权代理。但是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在保险代理中,保险单必须经过保险公司核保审核,若核保人对代理人超越权限行为不加制止,即表示保险公司对该保险单的默认。本案启迪本案因代理人严重失误、保险公司核保人员失职造成的后果是,本来是被保险人自身错误造成的且有自己负责的损失,变成了保险公司来承担主要责任。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应认识到保险标的位置的重要性。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承保过程,控制承保风险。可编辑322024/5/22 周三(二)保险合同的客体合同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一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33(三)保险合同的内容1保险合同内容的构成 2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3.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 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341保险合同内容的构成(1)从法律关系的要素上看(2)从条款拟定上看 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35(1)从法律关系要素上看主体部分权利义务部分客体部分其他声明事项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36(2)从条款拟定上看基本条款是由保险法以列举方式直接规定,是保险合同必不可少的法定条款,由保险人拟定。特约条款是保险法所列举条款以外的条款,特约条款由双方共同拟定。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372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1)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在保险合同中写明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是保险合同得以适当全面履行的前提,也有利于确定保险合同履行的地点以及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38(2)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指投保人将其作为保险对象申请投保,而由保险人承担风险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39(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条件具备时,应当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0 除外责任规定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具体条件范围,是排除和限制其保险责任的合同条款。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1(4)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保险期间是指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讫日期,在该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条件具备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2(5)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最高限额。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在投保时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者重置价值确定。保险价值在财产保险中可以为确定保险金额和计算赔偿金额提供计算依据。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3(6)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又称保额,是保险人在发生事故或出现保险事件时,应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与足额保险确定保险金额,既限定了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义务的责任范围,也为计算保险费提供了依据。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4(7)保险费以及支付方法保险费又称保费,是投保人为使其财产和人身获得保险保障,按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对价,是建立保险基金的来源。保险合同应对保险费的支付和方式做出明确规定。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5(8)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保险人给付多少保险金,即计算赔偿或给付金额所应采取的计算方式。保险金如何给付。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6(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保险合同当事人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没能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是指保险合同发生争议后的解决方式。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7(10)订立合同的时间和地点订立合同的时间可以用来判断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判断在投保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无可保利益,以及在投保时保险事故是否发生。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83.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附加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约定的补充条款,以增加或限制基本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保证条款是指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就特定事项担保的条款。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9三、保险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的保险合同包括: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批单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501投保单 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512保险单保险单简称保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形式,它必须详细载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52保险单的法律意义证明保险合同成立确定保险合同内容是明确当事人履行保险合同的依据具有证券的作用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533.保险凭证保险凭证又称为小保单,是内容和格式简化了的保险单。保险凭证不列明具体的保险条款,只记载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的主要内容,但却和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544.暂保单暂保单又称临时保险单,是保险人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发出的一种临时保险凭证。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55出立暂保单的四种情况:(1)保险代理人在招揽到保险业务时,还没有向保险人办妥保险单手续前,可先出立暂保单,作为保险证明。(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投保人要约后,尚需要获得上级保险公司或者总公司的批准前,可出立暂保单,作为保险证明。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56(3)保险人与投保人在洽谈或续定保险合同时,已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但还需要进一步商讨,在没有完全谈妥前,先出立暂保单,作为证明。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57(4)出口贸易结汇保险单是必备文件之一,在保险人尚未出立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先出立暂保单,以证明出口货物已办理保险,作为结汇凭证之一。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585.批单批单是保险人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立的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的证明文件。批单一经签发,就自动成为保险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凡是经过批改的合同内容,均以批单为准;多次批改,应以最后批改为准。2024/5/22 周三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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