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每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可以说是财务会计朋友们最关心也最头痛的一件事了.到底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呢?柠檬君今天总结了17项可以税前扣除项目及其规定,另外还列举了7项不可抵扣项目.项目那么多,总有那么几项适合你!一、公益性捐款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将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同时具备9个条件)、或者县级以上
2、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二、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
3、,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上述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社会保险支出(1)基本保险: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4、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2)补充医疗、补充养老: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3)其他保险:人身安全保险费、财产保险据实扣除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强制险:如航空意外险)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四、借款费用基本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
5、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1)企业间借款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还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2)企业向自然人借款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
6、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五、三项费用(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
7、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3)职工教育经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8、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关于以前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余额的处理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六、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七、广告宣传费基本规定
9、: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八、企业提取的专项基金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资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承担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业务,如核电站设施等弃置和恢复环境业务.有专门和特定用途.九、租赁支出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
10、均匀扣除;(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十、劳动保护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十一、营业机构内部往来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十二、手续费、佣金支出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
11、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不得将手续
12、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十三、汇兑损失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十四、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十五、资产损失的扣除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
13、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十六、开(筹)办费的处理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十七、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十八、不得抵扣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5)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