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地税:税务资格认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一、业务概述凡在我国境内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技术改造企业抵免所得税需办理资格认定。二、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19992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1.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2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2.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的有
2、关文件3.省经贸委确认的文件或盖有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4.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在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后两个月内递交申请报告。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在20个工作日办结。七、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环节1.审核、录入资料(1)查核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2)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通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3)审核无误后将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信息录入系统,制作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CTAISV1.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2.转下一环节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二)后续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进行案头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核对企业提供的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省经贸委确认的文件或盖有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资料是否准确无误,对于有疑问的可向审批部门和企业进行核对。通过以上审核调查,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在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退还一份纳税人,其他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