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到期认定一般纳税人暂认定到期或辅导期满,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正式认定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批的业务。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1.受理(1)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2)审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3)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4)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5)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CTAIS1.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2.
2、0),交给纳税人。2.案头审核(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会计身份证明(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税务登记证明(5)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信息(6)房屋租赁合同(7)增值税申报表信息核对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信息与上述资料是否一致,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3.约谈约谈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与约谈对象的直接交流,了解印证纳税人的相关情况,以确认其是否为正常经营户。(1)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应着重了解企业登记注册情况、企业章程、组织结构、决策的程序、管理层的情况、经营范围及经营状况等企业的整体情况。(2)与企业出资人约谈,应着重了解出资人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关系。
3、(3)与主管财务人员约谈,应着重了解企业的银行账户情况、企业注册资金及经营资金情况、销售收入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纳税申报和实际缴税情况。(4)与销售,采购、仓储运输等相关业务主管人员约谈,了解企业购销业务的真实度。对于约谈的内容,要做好记录,井有参与约谈的人员签字。4.实地查验(1)查验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企业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原材料和商品的出入库单据,运费凭据、水电等费用凭据、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身价证明,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购销合同原件及公证资料、资金往来账等。(2)在实地查验中,要认真核实区分商业零售企业、大中型商贸企业、小型商贸企业和生产企业。除按照上述查验内容全面核查外,对生产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生产厂房、设备等必备的生产条件;对商贸零售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对大中型商贸企业要特别核实注册资金、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账户及企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