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期内无销售额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吗咨询描述:我公司为工业企业,未安装金税卡,临时期内没有销售额,税务机关以临时期内没有销售收入为由,准备将我公司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请问这样做对吗?依据是什么? 解答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同时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
2、豫国税发200526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暂认定期满或辅导期结束申请办理正式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重点调查以下内容: (一)暂认定期满申请办理正式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工业企业:了解申请办理正式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是否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伪税控系统;是否存在有违反相关税收规定的不良记录。 因此,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上述文件的规定确认是否可以给您办理转正。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