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盖章财务章or公章?有哪些讲究?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答:发票有效。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
2、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答: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8、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答: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盖章有什么特殊规定?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10、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怎么处理?答:发票应作废/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