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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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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版)试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 试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分校(站、点):广东高州电大 学 生 姓 名: 吴龙飞 学 号: 指导教师: 完稿日期: 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写作提纲绪论: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定)是以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仍然有不足,就此加以讨论.本论:1、过程简单化。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对考核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不重视考核方法的选择和把握,轻视平时考核,只重年终考核,甚至只重年终评优;不看工作好坏,一律按部门按比例四舍五入分配优秀名额;重点性考核,轻定量考核等就是将考核方法简单化的突出表现,也直接导致了

2、考核中的不公平现象的产生。2、岗位职责明确。岗位职责是衡量一个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好坏的标准,是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但有些部门还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甚至个别单位至今还没有制定岗位责任制,这就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难度,真正意义上的考核也就无法进行。这是导致考核中出现轮流坐庄现象的重要原因.3、考核缺泛科学。我国对干部的考核,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对公务员的考核方向、重点均不相同,这样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没有对比性,无法准确判断以往考核是否科学,不能高效地将考核制度及内容完善。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内容摘要】本文就我国现阶段公务员的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从中得出考核中出现不公平现

3、象形成的原因,以及杜绝公务员考核制度中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应采取的对策与措施。通过全文三大方面的阐述,对致力于公务员制度建设且有良好开端的中国政府来说,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观念,那就是努力使公务员考核制度化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必要举措.【关键词】国家公务员 考核 管理 制度 制度化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公务人员,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1。自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宣布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至今已经历了十多个年头。在这十几年的过程中,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在这里我想就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谈一点自己的观点.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它是

4、公务员录用、晋升、工资福利、奖惩等的基础和依据,同时又可为人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改进人事制度提供指导。客观公正的考核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保证廉洁。考核制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事行政的重要一环,是发现、选拔优秀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我国自1年月日,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公务员的考核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把公务员的考核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但同时我们也应发现,目前在公务员的考核中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探讨如何改进考核制、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这对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有积极的意义。一、我国公务员考核中的问题 (一)、考核方法简单化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

5、规定对考核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不重视考核方法的选择和把握,轻视平时考核,只重年终考核,甚至只重年终评优;不看工作好坏,一律按部门按比例四舍五入分配优秀名额;重定性考核,轻定量考核等,就是将考核方法简单化的突出表现,也直接导致了考核中不公平现象的产生。(二)、岗位职责不够明确、岗位职责是衡量一个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好坏的标准,是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我国推行岗位责任制已经很多年了,在政府机关,每一个职位有一定职责应是十分明晰的。但有些部门还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甚至个别单位至今也没有制定岗位责任制,这就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难度。事先未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考核就没有了标准和依据,

6、真正意义上的考核也就无法进行。这是导致考核中出现轮流坐庄现象的重要原因. 、一些岗位忙闲不均。公务员职位分类法要求每一等级中的职位虽然工作性质可以不同,但其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要大致相似,所得报酬待遇也相同。但不少部门确实存在同一等级不同岗位之间工作量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差别较大的情况,如都完成了工作任务,其他表现也差不多,那么谁可在考核中评为优秀呢?有时往往是工作量大、工作难度高的岗位上的同志没有评为优秀,而工作量不够饱满的岗位的同志却被确定为优秀等级。(三)、考核缺泛科学 、考核结果等次偏少。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都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

7、不称职三个等次。按照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的%左右,最多不能超过。为了照顾到大小不同部门,一般单位的作法是,按照各部门实际人数乘以%的比例和四舍五入的方法,将名额分配下去,结果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不管部门工作优劣,一律按人数分配指标,有指标就可评优,挫伤了公务员的积极性;二是四舍五入的办法使人数少的部门获得的评优机会,反而比人数多的部门多。称职等级较容易确定,这其中既包括相当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也包括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差的公务员。然而,他们都享受同样的待遇,没有任何差别,难以起到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 、

8、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当,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太轻,而对不合格的公务员的处理似乎又太重,影响考核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公务员和被确定为称职的公务员,在职务晋升、晋级增资和奖金发放等方面实际上没有多少区别,如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但如果某一公务员在五年考核中分别被确定为优秀、优秀、称职、优秀、优秀,那么,按照此规定也只能晋升一级,与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的没有什么差别,显然起不到激励先进的作用。同时,对年度考核中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在某种意义上甚至重于受行政处分的公务员。因为根据规

9、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予以降职.而降职通常相应地还将降低级别和工资档次,若“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将予以辞退.相反,对那些因严重违犯公务员纪律而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限内,只是不确定考核等次,即在一定时期内(最多不超过两年)影响晋级增资而已.显然有点不公平。 、考核中出现不公平的。我国对干部的考核,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新民主主义时期,叫做“审查”,考核内容侧重考审干部对党和革命的忠诚程度、工作能力和弱点,在审查中特别注意干部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和过去历史上的问题;建国后,普遍实行干部鉴定制度;十年动乱时期,干部考核工作遭到破坏

10、,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考核工作才逐渐恢复并得到新的发展,年中组部下发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提出干部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要对干部进行定期的全面的考核。以往干部考核制度是为了适应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对纯洁和壮大干部队伍,保证革命战争胜利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起了重要作用。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后的考核制度继承了过去干部考核制度许多优点,但也沿袭了一些不适应新时期公务员考核实际的内容,如考核内容定性成分多,定量成分少,追求全面性,重点不突出等。这些内容作为对公务员的要求,是正确和必要的,但作为考核标准却显得过于笼统,在实际执行中较难把握,可比性差,两个情况

11、相差不大的人,很难分出优劣。 以上种种现象,不仅会直接挫伤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而且由于考核不公平,会对公务员制度本身带来一定破坏作用。 二、应采取的对策与措施 (一)、提高考核的功用,充分发挥激励竞争机制在考核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考核是与其升、降、奖、惩紧密挂钩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激励竞争的功用。但如果我们只是出于激励公务员的积极性和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需要,出于对公务员的工作及其行为控制的需要,把考核的功用仅用于这些方面,为考核而考核,极易引起被考核者的逆反心理,使考核流于形式。我们知道人是社会中人,他既追求经济价值又追求社会价值;既有低层次的物质需求,又有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因此,在

12、考核中要充分注意到公务员作为人的社会价值追求和高层次的精神需求,要从公务员自身的需要来制定考核的政策与标准,把公务中的潜能开发,绩效提高与个性发展引入考核目的中来,即把考核结果公开用于满足公务员个人需要的各个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竞争机制在考核中的功用。 (二)、要提高认识,加强公务员考核的制度化建设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考核在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意义,通过考核,对公务员的劳动和贡献作出公平合理的评价,做到功过、是非分明,既是识人、用人的基础和依据,也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公务员的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的制度化建设。要把考核与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13、结合起来,在实行目标化管理过程中,根据公务员岗位目标完成的情况来确定考核的等次。(三)、考核标准要合适,要尽量具体化、数量化 在公务员考核中,确立科学的考核标准至为关键。为此,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职务、责任、权力和应有的利益,做到四者有机统一,为公务员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以利于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其次增强现行考核标准的针对性,最好是每一个岗位都有相对应的考核标准,而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笼统几条;再次要数量化。可参照其他国家计分考核方法,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分配合适分值.为体现重点考绩原则,宜将考绩分值比例适当提高;为反映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要求,德、能两个方

14、面可实行按等级计分的办法,若“能力”一项在总分中占分,可以定为若干等级,获得一等可得分,二等可得分,依此类推,当然每一等级还要有具体标准;而对勤、绩两个比较容易量化的方面,则可以将各岗位公务员的工作或服务态度、出勤率、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果和贡献等各方面明确分值。考核标准量化以后,在考核中既容易掌握,又便于分出高低,就可以避免单凭主观意愿或随大流给被考核者评定等级了。 通过公务员考核制度的不断完善,可以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从而不断提高我们每一个公务员的素质水平,因为公务员素质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政务水平,纵观中外历史发展的轨迹,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没有文化底蕴的政府是没有希望的政

15、府,而一个仅有文化而不能使之化为力量的政府同样是没有前途的政府。对致力于公务员制度建设且有良好开端的中国政府来说,努力使公务员考核制度化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必要举措. 【参考文献】 1、徐颂陶。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年第2版.1页 2、庄垂生.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竞争机制J.地方政府管理2001年第3期 3、金太军。公务员制度与政府廉政建设J。社会科学1994年第12期 4、金太军主编。公务员制度创新与实施M,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64页 5、江泽民。关于讲政治。人民网。1996年3月3日 6、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M。国务院。1993年8月 7、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M.人事部。1994年1月 8、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M.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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