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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评报告.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228939 上传时间:2023-03-18 格式:PDF 页数:207 大小:12.3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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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 录1、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31.3 分析判定相关环保政策.41.3.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4132环境功能区划适应性分析.141.4 项目特点.151.5 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6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162、总则.182.1 编制依据.182.1.1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182.1.2 地方法规、规划.192.1.3 相关的技术规范.192.1.4 其它技术规范及参考依据.202.1.5 其他编制依据及工程资料.21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12.2.1 评价因子.212.2.2 环境功能区划.222.2.3 评价标准.242.

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72.3.1 评价工作等级.272.3.2 评价重点.31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322.4.1 评价范围.32242环境敏感目标.323、建设项目概况.353.1 本项目工程概况.353.1.1 项目基本情况.353.1.2 工程建设内容.383.1.3 设计代表船型.413.1.4 主要机械设备.413.1.5 总平面布置情况.423.1.6 装卸工艺参数.423.1.7 装卸工艺方案.423.1.8 水工建筑.433.1.9 给排水.443.1.10 供电.463.1.11 消防系统.463.1.12 控制系统.473.1.13 劳动定员.474、工

3、程分析.484.1 施工期工艺流程.484.2 营运期工艺流程.514.3 施工期工程污染源分析.534.4 营运期工程污染源分析.584.4 对岳阳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影响.654.4 污染物排放量汇总.665、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685.1 自然环境概况.685.1.1 地理位置.685.1.2 地形、地质地貌.685.1.3 气候、气象.705.1.4 水文条件.705.2 生态环境概况.795.3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875.3.1 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875.3.2.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885.3.3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905.3.4 底泥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91

4、5.3.5 项目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92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3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236.1.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236.1.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256.1.3 声环境影响分析.1266.1.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286.1.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286.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306.2.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306.1.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336.2.3 声环境影响分析.1356.1.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376.1.5 对湘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386.2.5 对湘江河道演变分析.1406.2.6 对湘江水文情势影响分析.1426.3对东洞

5、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环境影响分析.1536.3.1 对水域生境的影响.1536.3.2 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的影响分析.1536.3.3 对长江江豚的影响分析.1556.3.4 评价结论.157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59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597.1.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597.1.2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597.1.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607.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617.1.5 生态保护措施.1627.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1647.2.1 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647.2.2 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657.2.3 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16

6、77.2.4 营运期固废防治措施.1687.2.4 营运期生态缓解措施.1687.3 保护区水生态保护措施.1717.3.1 水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717.3.2 繁殖期避让.1717.3.3 江豚保护措施.1717.3.4 生态补偿与修复.1718、环境风险评价.1738.1 环境风险评价目的.1738.2 评价等级、内容和重点.1738.2.1 评价等级确定.1738.3 风险识别.1758.3.1 原辅材料和产品危险特性分析.1758.3.2 生产过程风险识别.1778.4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1778.5 应急预案.1838.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85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869

7、.1 环境效益分析.1869.2 综合分析.18810、环境管理与监测.18910.1 环境管理.18910.2 环境监管计划.19111、建议及结论.19411.1 项目概况.19411.2 环境质量现状.19411.3 环境影响结论.19511.4 项目环境可行性.19811.5 总结论.20211.6 建议.202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标准函附件3关于印发湘江资水沅水岳阳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2039号)附件4关于明确湘江码头整治规范提升标准的通知(岳地海202080 号)附件5关于岳阳港总体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 见环审202065

8、号附件6关于码头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岳交规划2021149号。附件7项目监测报告及质保单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及区域水系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局图附图3环境监测点位图附图4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5项目评价范围与环保目标图附图6项目与岳阳港总体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7项目与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8项目现场照片附表: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项目基础信息表1、概述1.1 项目由来码头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原为汨罗市航运公司自用码头,系汨罗市湘江 汨罗段27.6公里范围内唯一建成的水运货物码头,目前也是汩罗市域内唯一码 头。2018年5月,汨罗

9、市人民政府明确由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码头于上世 纪九十年代,在省交通厅支持下进行了一次改扩建,共建有一个100吨级和一个 300吨级斜坡式泊位,每年进出港货物近200万吨,对完善汨罗市水上交通网络,便利货物流通,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长沙综合枢纽建成蓄水,湘江2000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株洲-城陵矶)基本建成,株洲枢纽至城陵矶航道全面提升为H级。根据岳阳港总体规划(2035 年),洞庭湖港域砂石料在洪水期主要采用30005000吨内河机动货船运往长江 水域,枯水期主要采用10002000吨级机动货船运往洞庭湖口后中转到大船。区 间运输以2000吨级以下内河

10、机动货船为主。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的批复 湘政函2021)90号,岳阳营田段航道规划等级为I级,因此运输船型为3000 吨级散杂货船。故码头泊位现在实际通航能力由原100-300吨级提升为3000吨 级。码头现设有2个进口泊位,上游为砂石料进口自卸式货船丁靠泊位,砂石料 由自卸式货船皮带机直接卸至码头堆场,下游为200m实体斜坡道泊位,进口砂 石料和玉米、小麦、大豆等件杂货,砂石料由浮吊抓斗卸料至汽车进行转运,件 杂货采用移动吊作业。由于建成时间较长,现有码头标准较低、安全环保等存在 隐患,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2020年2月,湖南省启动了湖南港口码

11、头专项整治工作。湖南省交通运输 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非法码头渡口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0)8号)要求印发了湖南省 非法码头整治指导意见、湖南省渡口整治指导意见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一江一湖四水”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港航2020)71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码头被认定为规范提升类非法码头,要求按期完成 提质改造。1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非法 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0)8号)、湖南省 非法码头整治指导意见、湖南省渡口整治指导意见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一江一湖

12、四水”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港航2020)71号)文件要求,2020年5月岳阳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湘江资水 沅水岳阳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2039号),依法取 缔不符合湘江资水沅水岳阳段港口总体规划、安全标准、环保要求和基建程序的 非法码头、渡口,规范提升不违背产业政策和规划但手续不齐全的码头渡口,基 本实现码头安全环保、规范高效,渡口布局合理、安全可控,岸线科学利用、监 管长效。湘江资水沅水岳阳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方案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码 头属于规范提升类非法码头,需按关于明确湘江码头整治规范提升标准的通知(岳地海202080号)进行提质改造工作,

13、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完善环保 手续。根据湖南省关于长江岸线湖南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资源开发有 限公司积极推进码头的提质改造工作,委托长江航道勘察设计院(武汉)有限公 司编制了码头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S 166-2020)和码头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本次提质改造工程设置1个3000 吨级散货码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

14、道运输业,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中的“单个泊位1000吨级及以上 的内河港口”(本项目设有1个3000吨级泊位),按要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编制工作。我公司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 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021年10月,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码头 提质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承接任务后,随即

15、组成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组,安排有关环评技术员工赴现场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资料,调查项目周围 的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底泥环境质量现状资料,收集了项目所在区域近 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并根据项目的规模、污染物排放量及其“三废”处理措 施,分析和预测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减缓环 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在以上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编制完成了码头提质改造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建设单位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本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程序如下图所示。3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第阶 段1研究相关技

16、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监 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图1.2-1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图1.3 分析判定相关环保政策1.3.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符性本项目设有1个3000吨级泊位,均属于湘江内河千吨级泊位,符合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

17、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二十五、水运”中“1、深水泊位(沿4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及以上)建设”中的“内河千吨级及以上”。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表1.3-1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性分析内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结果鼓励 类二十五、水运1、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 河千吨级及以上)建设本项目设有1个3000吨级泊位,属于湘江内河千吨级泊位符合鼓励 类要求(2)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中“一、高污染、高环境 风险产品名录”之类,符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相关要求。(3)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

18、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共划分岸线保护区516个,长度 1964.2公里,占岸线总长度的11.3%;岸线保留区1034个,长度为9306.3公里,占岸线总长度的53.5%;岸线控制利用区817个,长度为4642.8公里,占岸线总 长度的26.7%;岸线开发利用区232个,长度为1480.4公里,占岸线总长度的 8.5%o根据规划,湖南共1659.9公里岸线列入规划范围,其中长江干堤岸线148.8 公里,湘江干流萍岛至濠河口岸线1292.4公里,洞庭湖入江水道濠河口至城陵 矶段岸线约218.6公里。规划将岸线功能进行了专门分区,湖南划分岸线保护区 61个、长度149.

19、6公里,保留区104个、长度907.6公里,控制利用区92个、长度54L3公里,开发利用区27个、长度61.4公里。根据长江岸线功能区分区规划,本项目不在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本项目 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4)与湖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5表1.32与湖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第四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以下项目:(-)高尔夫球场开发、房地产开发、索 道建设、会所建设等项目;(二)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建 设项目;(三)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探矿勘查,

20、以 及不属于国家紧缺矿种资源的基础地质调 查和矿产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的设施建 设;(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展览基地建设 项目;(五)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 观的建设设施;(六)对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产生重 大影响、改变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原真 性、破坏自然景观的设施;(七)其他不符合自然保护区主体功能定 位和国家禁止的设施。本项目选址东洞庭湖江 豚自然保护区试验区范 围,但不属于核心区、缓冲区范围,且本项目 为已有老码头规范提升 项目,项目实施将减少 码头污染排放。相符2第六条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 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 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

21、 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 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 划,逐步迁出。本项目选址不在风景名 胜区内。相符3第七条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 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 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 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 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 它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使用含磷 洗涤剂、化肥、农药;禁止建设养殖场、禁止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第八条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 建、改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投资 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关闭。禁止设立

22、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 品的码头。本项目选址在岳阳市屈 原供水公司原取水口上 游600m,但该取水口已 停用,上移至湘阴县鸡 啼湖段,该水域不属于 饮用水源保护区。相符4第九条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 排污口、从事围湖造田造地等投资建设项 目。本项目选址不在水产种 质资源保护区内。相符5第十条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开(围)垦湿地、挖沙、采矿等,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洪法规定的紧急防汛期采取的紧急 措施除外。第十一条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从事本项目选址不在国家湿 地公园范围内。相符6序号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

23、投 资建设项目。6第十五条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 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 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 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 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 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范围内。相符7第十八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长江干流湖 南段、湘江沅江干流及洞庭湖)岸线1公里 范围(指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向陆域纵深1 公里,边界指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 在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公布的园 区或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 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在

24、长江干支流(长江干流湖南段、湘 江沅江干流及洞庭湖)岸线1公里范围内,但不 属于新建、扩建化工园 区和化工项目,不属于 钢铁、石化、化工、焦 化、建材、有色等高污 染项目。相符8第十九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第二十条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 苯基甲烷二异氟酸酯(MDI)等石化项目 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 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未列入国 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氟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第二十一条新建煤制烯烧、煤制对二甲苯(PX)等煤化工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核 准。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

25、煤制甲醇项 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核准。其余项目禁止建设。本项目为码头项目,不 属于石化、煤化工项目。相符9第二十二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 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不符 合要求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退出。本项目为内河深水泊位 项目,属于产业政策中 鼓励类项目。相符10第二十三条对最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中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严格执行国家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属于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本 项目选址不在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内。相符11第二十四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

26、家产 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为码头项目,不 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 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的项目。相符12第二十五条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办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 项目的建设审批手续,对确有必要新增产本项目为码头项目,不 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也 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相符7序号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能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六条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 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煤化工、落后产

27、能、产能过剩项目,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故本项目符 合湖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5)与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港口:重点加快岳阳港现代 化建设步伐,围绕“一百万标箱、两亿吨大港”目标,将岳阳港打造成长江沿线枢 纽港、上海港重要的喂给港、我省内河水运中转枢纽港;积极推动长株潭港口群 一体化建设;统筹推进常德港、益阳港、永州港、衡阳港等地区重要港口建设;到2020年,新增1000吨级及以上泊位126个,达到232个,全省港口总通过能 力超过3亿吨,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达1

28、50万标箱。”本项目的实施是有助“将岳 阳港打造成长江沿线枢纽港、上海港重要的喂给港、我省内河水运中转枢纽港”的。因此,本项目是符合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6)与岳阳港总体规划(2017-2035)的的符合性分析2020年2月,湖南省启动了湖南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湖南省交通运输 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非法码头渡口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0)8号)要求印发了湖南省 非法码头整治指导意见、湖南省渡口整治指导意见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一江一湖四水”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港航2020)71号),码头被认定为规范提升类

29、非法码头,要求按期完成提质改造。2020年5月岳阳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湘江资水沅水岳阳段港 口码头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2039号),依法取缔不符合湘江 资水沅水岳阳段港口总体规划、安全标准、环保要求和基建程序的非法码头、渡 口,规范提升不违背产业政策和规划但手续不齐全的码头渡口,基本实现码头安 全环保、规范高效,渡口布局合理、安全可控,岸线科学利用、监管长效。湘 江资水沅水岳阳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方案中码头属于规范提升类非法码头,需 8按关于明确湘江码头整治规范提升标准的通知(岳地海202080号)进行提 质改造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完善环保手续。由上述可知,本项目码

30、头岸线已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和认可。根据岳阳港总体规划(2017-2035),规划范围内有关岸线的水陆域条 件、开发利用情况、腹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统筹考虑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 规划、土地利用、沿江产业及园区布局、水利防洪、综合交通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协调,规划岳阳港港口岸线共33098米。其中,规划长江港口岸线22038米,占 自然岸线的13.5%,已利用10263米;湘江港口岸线6880米,已利用1170米;华容河港口岸线1500米、藕池河港口岸线1500米、汩罗江港口岸线400米、新 墙河港口岸线200米、资江港口岸线500米,横岭湖港口岸线80米。其中汨罗市湘江岸线规划了屈原管理区城区岸

31、线、推山咀岸线等。本项目所 在岸线段为屈原管理区城区岸线,具体规划情况如下。屈原管理区城区岸线。营田闸正虹饲料厂,岸线长4160米。该段岸线处 于屈原管理区城区,有东洞庭湖市级江豚保护区实验区,现有营田件杂货、汩纺、伟业农牧等货运码头和支持系统码头。考虑汩罗屈原管理区城市发展需要,规划 该段岸线为以城市生活岸线为主,根据需要和岸线条件,规划保留现状营田件杂 货码头已利用的70m岸线作为港口岸线。推山咀岸线。正虹饲料厂港南村,位于屈原管理区城区下游和东洞庭湖 市级江豚保护区实验区,岸线长2300米,水域条件较好,推山咀码头和水利建 筑工程码头已经拆除,岸线港口运输功能退出;其他已建在建码头利用的

32、1100 米岸线,规划为港口岸线,现有干散货码头逐步退出自然保护区或调整功能;其 他岸线为非港口岸线。根据规划内容可知,岳阳港总体规划(2017-2035)提出“规划保留现状 营田件杂货码头已利用的70m岸线作为港口岸线”,本项目位于该规划港口岸线 区域范围内,符合岳阳港总体规划(2017-2035)。(7)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环评2016 150号)提出“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 9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

33、、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表1.3-3:表1.3-3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内容相符性分析生态保 护红线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湘政 发(2018)20号)划定结果,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4.28万kn?,占 全省国土面积的20.23%。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为“一湖三山四水”:“一 湖”为洞庭湖(主要包括东洞庭湖、南洞庭湖、横岭湖、西洞庭湖等自然保护 区和长江岸线),主要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洪水调蓄。“三山”包括武 陵-雪峰山脉生态屏障,主要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土保持;罗霄-幕 阜山脉生态屏障,主要生态功能

34、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南 岭山脉生态屏障,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其中南岭山脉 生态屏障是南方丘陵山地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水”为湘资沅澧(湘江、资水、沅江、澧水)的源头区及重要水域。通过本项目选址位置与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位置关系对比,本项目 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 量底线本项目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码头,主要用于砂石料和玉米、小麦、大豆等 件杂货的进口,进口方式为砂石料采用皮带机廊道输送,件杂货采用汽车起重 机+汽车运输。码头前沿无固定办公员工,设置船舶污水接收处置系统,船舶 生活污水由码头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由湖南清

35、源环保船舶污染物接收有限 公司委派的专业槽车接收处置;船舶含油废水由湖南清源环保船舶污染物接收 有限公司委派的专业接收船接收处置;砂石料带式输送机设有封闭廊道,均在 潮湿状态下运输,几乎无扬尘;件杂货为密闭编织袋包装,无粉尘产生;项目 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固废全部处置。因此,本项目固废全部处置,废气、废水可达标排放,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 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 用上限本项目所需水、电供给较为便利,未突破区域资源消耗上线。环境准 入负面 清单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 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湘发改规划(2018)373号)和“

36、湖南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增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湘发改规划(2018972号),本项目未纳入湖南省产 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岳阳港总体规划的规划岸线范围内码头项目,同时湖南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一江一湖四水”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港航(2020)71号)将本项目列入规范提升类码头。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下 降或恶化,符合资源利用上限中相关规定,且不属于港口岸线利用功能准入负面 清单中所列明的禁止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8)本项目与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岳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

37、境分区 10管控的意见(岳政发2021)2号)的相符性分析2021年2月1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岳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岳政发(2021)2号)。文件中对岳阳 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具体如下:表1.3-4与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乡镇单元分类经济产业布局主要环境问题湖南省岳 阳市屈原 管理区营 田镇一般管控单元屠宰肉质食品加工业,食 品加工业,中药饮片价格 业,电子加工业,纺织印 染业,生物质发电,饲料 生产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 染主要属性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湖南湘阴横岭湖自然保护区/德科工业

38、园/土壤 一般管控区/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 元素1.1 湖南岳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重点建设优质 水稻(优质水稻生产与加工和优质水稻繁育生 产)、环境友好型养殖(畜禽和水产养殖与加工 业)、高效湿地经济作物(高效蔬菜、黄茶生产 加工、经济林、苗木花卉生产与加工)等1.2 德科产业园:主导产业为化纤线、化纤布生 产,同时布局有中药饮片,电子加工,纺织印染 等企业1.3 营田镇:主要发展饲料和食品工业;禁止发 展造纸业、化工业、污染严重的制造业1.4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规 模畜禽养殖全部关停退养或搬迁,加快推进畜禽 适度规模养

39、殖,湖区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50%以 上,关停未按期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和未实现达标 排放的规模养殖场1.5全面禁止新增采砂产能,引导加快淘汰过剩产能,对新建、改造、外购的 采砂船只不予登记和办理相关证照;从严控制采 砂范围和开采总量本项目为内河千吨级泊 位码头项目,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鼓励类项目,符合管控 要求。污染物排 放管控2.1 加快推广稻鱼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全区稻鱼 综合种养面积新增0.55万亩,升级改造1.85万亩 精养池塘,实现池塘渔业用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排 放2.2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 露天焚烧2.3 严格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 使用。加强规模养

40、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及综合 利用设施改造2.4 完成农科园、德科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完善园区污 水收集配套管网,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必须同步 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项目为内河千吨级泊位 码头项目,码头员工生 活污水、到港船舶生活 污水经场区生活污水收 集池收集,由湖南清源 环保船舶污染物接收有 限公司委派的专业槽车 接收处置.,船舶含油废 水由湖南清源环保船舶 污染物接收有限公司委 派的专业接收船接收处 置,皮带机廊道生产废 水经浮建生产废水收集 池收集后与场区道路冲 洗废水一并进入初期雨11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 场区洒水降尘和绿化用 水,不外排;砂石

41、料粉 尘经水雾喷淋除尘后呈 无组织排放,设备噪声 采用隔声减振,选用低 噪声设备等措施,各污 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 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 控要求。环境风险 防控3.1 灌溉用水要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 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 品质量安全的,及时调整种植结构3.2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制定 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化学阻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 超标风险3.3 整治非法砂石码头。摸清外河砂石码头情况,并登记造册。有序推进关停砂石码头生态功能修 复本项目已在相关部门进 行备案,正在进行提质 改造工作,完善生态修 复。资源开发 效率

42、要求4.1 水资源:2020年,屈原管理区万元国内生产总 值用水量48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41m3/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24.2 能源:屈原管理区“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17%,“十三五”能耗控制目标2.5万吨标准煤。4.3 湖南岳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园区内优先使用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以及电能等清洁能源4.4 土地资源:屈原管理区耕地保有量89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850公顷。2020年屈原管理区 建设用地总规模3625.9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845.3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166.9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140公顷本项目为散货和件杂货 码头项目

43、(砂石料和玉 米、小麦、大豆等),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 排,有利于水资源的保 护。项目为提质改造工 程,在现有码头范围内 进行提质改造,不新增 占地。(9)选址可行性工程选址的地质及水域条件项目位于办事处航运社区,场地原始地貌为汨罗江冲积平原地带。根据湖南宏特试验检测有限公司2020年11月编制的码头岩土工程勘察报 告内容,场地内埋藏的地层主要有:地表水、第四系冲填土、第四系预计淤泥 质粉质黏土、第四系冲积粉质粘土、第四系冲积粗砂及圆砾层岩。在本场地勘察 深度范围内地质构造简单,未发现断裂及其次生构造迹象,对本工程无影响。本次勘察在场地内未揭露到褶皱、破碎带等,场地稳定。根据码头提质改造工程实

44、施方案中码头前沿设计河底高程章节内容,码 头前沿设计水深按下式计算:12D=T+Z+AZ式中:T为设计船型满载吃水;Z为龙骨下最小富裕深度,其龙骨下最小富裕深度参照河港工程总体设计 规范,取为0.3m;Z为其它富裕深度,其中散货船不均匀吃水富裕深度取0.15m,备预淤深 度取为0.2。经计算:3000 吨级船舶:D l=3.2+0.3+0.2=3.7mo浮,:Dl=l+0.3+0.2=1.5mo码头前沿设计河底高程=20.5-3.7=16.8m浮至设计河底高程=20.5-1.0=19.0m因此码头前沿设计河底高程为16.80m;浮至设计河底高程为19.0m。本项目码头湘江河段河床稳定,前沿江面

45、宽阔,河底高程为16.58m-23.28m,码头前沿水域及浮是水域水深满足吃水不能要求,需要对码头停泊水域及航道进 行疏浚清淤。工程范围内的地质条件较好,适用于桩基结构。码头建成后,码头前满足水 深和航行条件,其前水域在不影响主航道的前提下,可满足停泊水域及回旋水域 宽度要求。因此,码头的建设区域,满足航道安全通航的相关要求。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的完整性国网岳阳市屈原区供电分公司对港区供电,由屈原变10千伏312屈营线供 电,现有变电所可满足本工程改造需求。线路敷设:前方码头沿廊道结构的电缆桥架或支架敷设,后方临时停车场主 要穿管埋地敷设。电缆直接由钢引桥上的电缆桥架接至靠船墩。码头前沿设置生

46、活给水系统,并且预留船舶给水接口。生活给水系统由岳阳 市屈原供水有限公司给水管网接出,水质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陆域 生活给水管道采用DN100PE管,以埋地安装为主。码头前沿生活给水管采用涂 塑钢管,设支架沿钢引桥安装并设置SN65船舶给水接口,露天管道采取保温措 13施。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域大气环境中各监测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建设项目位于湘江水岸,其为大河,纳污能力强,规划水质为III类,现状监测数据中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要求。区域环境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

47、1的4a类标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无明显环境容量制约影 响。综上,本项目选址可行。(10)与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相符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指出:在自然保护 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 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 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 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 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本工程涉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不改变码头功能和码头规模,使用岸线与原 码头基本保持一致。在充分论证工程对

48、保护区的影响和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 后,工程建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管理条例不冲突。1.3.2 环境功能区划适应性分析(1)地表水环境湘江乌龙咀断面至鸡啼湖取水口上游1000m,鸡啼湖取水口下游100m至磊 石山断面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HI类标准,鸡 啼湖取水口上游1000m至取水口下游100m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H类标准,本项目位于湘江鸡啼湖取水口下游13km处,执 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HI类标准,根据湘江常规监测断 面乌龙咀断面、屈原自来水厂断面、磊石山断面现状监测结果,湘江营田段各水 质因

49、子符合其水域功能要求。(2)大气环境14本项目评价区环境空气功能属于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根据2020年1-12月岳阳6个省控 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岳阳生态环境局汩罗分局站点监测数据,汨罗市SO2、NO2、PMio、PM2.5、CO和0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 质量达标区。(3)声环境本项目主体工程位于湘江大堤迎水侧,西侧为湘江航道,东侧为湘江大堤干 线,四场界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声环境功能区,执 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环境噪声限值。根据环评期 间的环境噪声

50、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四场界声环境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1.4 项目特点本项目为码头建设项目,现设有2个进口泊位,上游为砂石料进口自卸式货 船丁靠泊位,砂石料由自卸式货船皮带机直接卸至码头堆场,下游为200m实体 斜坡道泊位,进口砂石料和玉米、小麦、大豆等件杂货,砂石料由浮吊抓斗卸料 至汽车进行转运,件杂货采用移动吊作业。由于建成时间较长,现有码头标准较 低、安全环保等存在隐患,均属于不规范泊位,需进行提质改造,主要拟将原有 实体斜坡道江侧部分拆除,岸侧剩余斜坡道改造成重力式件杂货码头汽车吊作业 平台,作业平台上游下游两侧各新建一个靠船墩,供船舶靠泊系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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