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第一节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第二节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第一节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要点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具体内容多,工作程序和工 作流程也较复杂。1、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模式:“六一”工作模式:一次报检、一次抽(采)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 卫生除害处理、一次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2、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三电工程”:包括“电 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通关”。-3、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先报检,后报关。(1)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放 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2)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 验检疫,再放行通关。、进出境货物检
2、验检疫有三个要点:1、一般入境货物的检验检 疫工作程序;2、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 物等特殊货物;3、最终目的地不在进境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辖区内的货物。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目的是通关,即从检验检疫部门得 到给海关出具检验检疫证明文件。I 1、一般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I申请报检一受理报检一办理通关一实施检验检疫一放行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放行前要收费,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处理,之后发放入 境货物通关单供报检人(货主或其代理人)在海关办理通 关手续。货物通关后,报检人应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检验检疫事宜,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准销售、使用。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
3、疫证 明,准予销售、使用。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 书,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处理。无法处理货处理后仍然不合格的,做退运或销毁处理。需要对外索赔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的工作程序单选题:1、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检验检疫类 别为M/N),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后发现该 批货物不合格,该企业可向检验检疫机构 申请签发(),用于对外索赔。A.入境货物通关单B.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C.检验检疫证书D.入境货物处理通知书答案:C2、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物等特殊货物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物等特殊货物,按 规定,要先进行部分或全部
4、项目的检验检 疫,合格以后才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3、最终目的地不在进境口岸检验检 疫机构辖区内的货物最终目的地不在进境检验检疫管辖区内的 货物,可以在货物通关后,调往目的检验 检疫进行检验检疫。(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后通关放行”。第一个步骤:报检第二个步骤:受理报检第三个步骤: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第四个步骤:检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合格评定对于合格的,有两种情形1、如果说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是同一 个地方,那么就开出出境货物通关单。2、如果说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方不一 致的,则开出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 出境货物换证凭条,由报关地检验检 疫机构换
5、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法定检验检疫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的工作程序例1:烟台的A公司出口一批牛肉,A公司在 烟台出口货物,报检的工作程序是:1、向烟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2、烟台受理报检3、计收费用4、实施检验检疫5、合格,烟台检验检疫机构开出出境 货物通关单6、凭着出境货物通关单报关7、放行例2:烟台的一家工厂,货物从青岛口岸出口,前面 的4个步骤是一样的。1、先向烟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2、烟台的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检疫3、计收费用4、实施检验检疫5、检验合格后,烟台检验检疫机构开出的不是 出境货物通关单,而是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6、这批货物从烟台运到青岛后,企业凭着烟台 检验
6、检疫机构给开出来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 出境货物换证凭条到青岛检验检疫机构换取 中揖伟物涌辛单7、加着青岛检盛检疫机构开出的出境货物通 关单以及其他单证向海关报关,履行完有关的手 续后,海关放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简单的说就是:申请报检一受理报检一实施检验检疫一评定合格一 签证放行1、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的工作程序一般是()。A、受理报检一签证放行一检验检疫一合格评定 B、受理报检一检验检疫一合格评定一签证放行 C、检验检疫一合格评定一受理报检一签证放行 D、检验检疫一受理报检一签证放行一合格评定答案:B(三)出入境货物通关单联网核查 2008年1月1日起,检验检疫机构与海关实行通关
7、单联网核查。实行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电子数据与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进一步 提高通关效率,实现严密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基本流程是:出入境检验 检疫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法检商品签 发通关单,实时将通关单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凭以验放法检商品,办结海关手续后将通关 单使用情况反馈质检总局。I(四)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I为进一步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协调、健康发展,2008年,7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公告,宣 布自公告之日起,进出口企业可向所在地出 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直通放行申请,各直 属出入境
8、检验检疫局依据进出口货物检验 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对符合直通放行 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直通 放行。“直通放行”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规定条 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 方式,包括出口直通放行和进口直通放行。1、进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货物直运 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 疫的放行方式。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的货物目录涉及H.S 编码2158个,占进口法定检验检疫目录的 61.2%O 资料(1)申请实施进口直通放行应符合的条件 申请实施进口直通放行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一)货物来自非疫区;(二)货物用原集装箱(
9、含罐、货柜车)直接 运输至目的地;(三)货物不属于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须在口岸 进行查验或处理的范围;(四)货物未列入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的货物 目录;(五)收货人及其代理人没有违法违规行为。(2)进口直通放行的程序对报检人选择进口直通放行的,口岸检验检疫 机构受理报检后,对货物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 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四联单)和出入境 检验检疫施封通知单,并在通关单备注栏加注“直通放行货物”。实施进口直通放行的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在集装箱运离口岸前,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施封通 知单到指定地点,经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加施 检验检疫封识后,将集装箱运往目的地。注: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加施封识过程中发
10、现已 经开箱、掏箱、变换集装箱或箱体破损的,该批货 物不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货物到达目的地以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目 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实施检脸检疫。备注:进口转关货物不适用于直通放行 2、出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经 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企业可凭产 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 办理通关手续的放行方式。现行出口货物的产地检验,口岸查验模式:货物产地报检一检验检疫合格一换证凭单(凭条)一 口岸二次申报一查验放行一出境通关单一出口报关出口直通放行模式:货物产地报检一检验检疫合格一出境通关单一出 口报关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国家质检总 局按照低风险、可控
11、制原则,统一制定可实施出 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涉及商 品H.S编码3012个,占出口法定检验检疫目录的 72.2%o资料:(1)暂不实施出口直通放行的情况(一)出口活动物和大宗散装货物;(二)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三)出口援外物资;(四)在口岸更换包装或重新拼装的;(五)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风险预警中规定必须实施口岸查验的;(六)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必须实施出境验证的;(七)双边协定、进口国或地区要求等须在口岸 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八)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实施直通 放行的情况。(2)出口直通放行的企业条件下列企业可申请实施出口直通放行:(一)出口免验企业;(二)实施“绿
12、色通道”制度的出口企业;(三)出口一类企业;(四)实施“出口电子监管”的出口二类(或同等条件)企 业。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视为同等条件企业:实施“出口电子监管”的出口动植物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富多晋黑1酊完善的质量安全自控体系,可对产品质量安全 企业直臂一您的生产出口规模,能常年保持正常的出口生 产和经营活动,诚实守信;产品质量稳定,1年内未发生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退 货、索赔或其他事故;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年批次检验合格率不低于 98%实进出口食品卫生注朋7登记或动植物检疫注册登记管理的,应取得卫生或动植物检疫注期7登记证书,有经检验检疫机构 培训合格并予以备案的技术人员。(3)企业
13、申请出口直通放行的手续和报检要求企业申请出口直通放行的手续:申请出口直通放行的企业应填写出口直通放 什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性材料,向所在地检 旅检疫机狗提由申请。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 行核实,直属检验检疫局确定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 案后实施。企业出口直通放行的报检要求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企业报检时可自愿选择 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方式或原放行方式。企业选择出口直通放行方式的,办理报检手续 时,应直接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境货物通关 单。在电子申报时应在“生产单位注册号”栏目录 入该企业的备塞登记号,并在报检单“需要证单名 称”栏加注“直通放行”字样。(4)出口直通放行企业的监督
14、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填 写停止出口直通放行通知单,直属局确定后,停止其出口直通放行,并报总局备案。(一)企业资质发生变化,不具备出口直通放 行规定条件的;(二)出口直通放行的货物因质量问题发生退 货、理赔,造成恶劣影响的;(三)直通放行后擅自调换货物、更改批次或 改换包装的;(四)非直通放行货物经口岸查验发现有货证 不符的;(五)企业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违规处 理或行政处罚的。停止出口直通放行的企业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直 通放行 二、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程序(一)入境集装箱的报检 1、入境集装箱实施检验检疫的范围:(1)所有入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2)来自动植物
15、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 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 物性包装物或铺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 物检疫。例题: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 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 有植物性包装物或铺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 施()A、例行检查 B、动植物检疫 C、抽查 D、检验 答案:B(3)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 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 集装箱,按照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 疫。2、报检的时限、地点及应提供的单据(1)在入境前、入境时、过境时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 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2)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或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
16、,提供提货单、到货通 知单等单证以及有关货物描述的有关情 3、装载法定检验检疫商品的入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1)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在入境口岸结关的 集装箱和货物一次性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2)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集装箱结合货物 一并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放行,并 统一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3)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签发检验检疫 处理通知书,完成处理后出具熏蒸/消毒证书。(4)装运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废物原料的集装箱,应 当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 检疫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签发检验检疫情况通知 单;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出具环保安全证书,并移 交当地海关、环保部
17、门处理。例题:装运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废物原料的 集装箱,应当由()实施检验检疫 A.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 B.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 C.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 D.合同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 答案:B4、装载非法定检验检疫商品的入境集装箱的检验 检疫(1)在入境口岸结关的集装箱,报检人填写出/入 境集装箱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2)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根据集装箱可能携 带的有害生物和病媒生物种类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 质情况实施检验检疫。(3)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并实施检验检疫后:对不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出具集装箱检 验检疫结果单;)对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签发检验检疫 处理通知书,完成处理后
18、应报检人要求出具熏 蒸/消毒证书5、入境转关分流的集装箱转关分流入境报检仅检查集装箱外表,作必要 的卫生处理;然后办理调离和签封手续,同时通知指运地商检。(二)出境集装箱的报检 1、报检范围(1)所有出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2)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 检疫物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3)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 集装箱应实施适载检验。例题:出境集装箱,如装运出口易腐烂变 质食品、冷冻品,则对其实施()A、食品检验 B、适载检验 C、动植物检验 D、以上的答案都不对 答案:B(4)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5)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
19、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检验检疫的集装箱 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2、出境集装箱报检的时限、地点及应提供的 单据(1)集装箱出境前或出境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 不准装运。在出境口岸装载拼装货物的集 装箱,必须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准装运。(2)出境集装箱报检时,如集装箱与货物不能一起报检的,报检人应填写出/入境 集装箱报检单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 供相关的资料和单据。3、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1)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并实施检验检 疫后:对不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出 具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对需要实 施卫生除害处理的,签发检验处理通知
20、书,完成处理后应报检人要求出具熏蒸/消毒证书(2)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启运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 单或熏蒸/消毒证书放行。例题: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启运口岸 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或()放行。A、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B、熏蒸/消毒证书 C、检验处理通知书 D、动植物检疫证明 答案:A、B(3)集装箱检验检疫有效期为21天,超过 有效期限的出境集装箱需要重新检验检疫。4、出境新造集装箱的检验检疫(1)不使用木地板的新造集装箱,作为商品空箱出 口时不实施检验检疫,(2)对使用了木地板的新造集装箱,作为商品空箱 出口时,报检的规定如下:使用进口木材,且进 口时附有用澳大利亚检
21、验机构认可标准作永久性免 疫处理的证书,并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出口 时可凭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放行,不实施检验检疫。使用国产木材,且附有已用澳大利亚检验机构认 可的标准作永久性免疫处理的证书的,出口时,凭 该处理证明放行,不实施检验检疫。使用进口木 材地板,没有我国进口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或使用 国产木材,没有用澳大利亚检验机构认可的标准作 永久性免疫处理的,实施出境动植物检疫。资料同时集装箱作为一种特殊的运输工具,往来于世界 各地,重复装运货物,它的结构上有一部分属于植 物产品的范畴,因此集装箱运输中可能带有啮齿动 物、酸、蝇、嶂螂等病燎生物和植物危险性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也可能带有
22、土壤或动植物 残留和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为了最大限度地防止各国间疾病、有害生物的传播,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分别制定了 国际卫生条例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这是 每个参与国际运输国家都应该遵守的。但每个国家 由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气候条件存在差异,对同一疫病、虫害的关注程度不尽相同。我们通过 比较各国检验检疫规程,取长补短,作为借鉴来完 善我们国家的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澳大利亚的集装箱检疫概况和检疫程序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就集装箱检验检疫制订了集 装箱检疫概况和检疫程序(CargoContainerQuarantineAspectsandProcedures),并于每月的
23、1 口和15 口进行更新。检疫的常规程序包括检查集装箱内是否含有动植物的残留或 虫害,集装箱外是否沾有泥土或是虫害,这里主要指对农业 危害极其严重而非洲大蜗牛(GAS),以及装载的医物所使 用的木质包装是否符合检疫要求。AQIS对于包装材料的检验 检疫关注程度最高,其中还包括集装箱内木质的内衬、地接 知防滑垫木。山为木材的钻蛀14害主(Timberpests)是他 们较为重视的疫情。所以AQIS对木质结构的永久性检疫处理 在世界范围也获得了认可。如我质检总局于2001年11月发 文关于新造集装箱出口检验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要 求:出口新造集装箱使用进口木地板,必须附有用澳大利亚 检验检疫机构认可
24、的标准作永久性检疫处理的证书,若选用 国产木地板,出口时凭澳大利亚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标准作 永久性检疫处理的证书,可不实施出境检疫。由此可见澳大 利亚茬末质材料的检监检疙及处理方而的权威性。I三、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工作程序I出入境快件,是国际特快专递邮件的简称,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内,由特定的运营企业 以“门对门”的方式承运出入境快递货物 和物品,一般有重量、体积的限制。四、出入境邮寄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出入境邮寄物是指通过国家、地区邮政运递渠道,以各种运输方式运递出入境的各类物品,主要包括 普通邮寄包裹物品、特快专递物品、邮政快件物品 以及国际邮车专列物品。出入境邮寄物品由邮寄物运营人,如邮政部
25、门、邮 政速递公司等,向检验检疫机关集中申报,并附出 入境邮寄物清单。清单的内容主要包括:日期、编 号、品名、数(重)量、寄件地、收件地、收件人、寄件人等。检验检验检疫人员审核邮寄物清单。对需办理审批 手续和属许可证管理的邮寄物,报检人应提供合同、发票以及相应的检疫许可证、卫生检疫审批单、标 签审核证明或“CCC”强制性认证、出口质量许可证 等证单,核实无误后,方可受理报检,同时并按规 定计收费。出入境邮寄物检验检疫工作I流程I 71I五、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检验检疫工作程序I(1)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在口岸检验检 疫机构指定的地点实施检疫。未经检验检 疫机构许可,任何人(除引航员外)不准上
26、下 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 物品。(2)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 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第二节检验检疫工作流程报检/申报(报检单位)计/收费(相关工作人员)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人员)卫生除害处理(检验检疫人员)签证与放行要点:出人检验检疫工作流程:报检/申报(审核)一抽样/采样一检验检疫一卫 生除害一签证放行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的方式:全数检验、抽检、形式试验、过程检验、登记备案、符合性验证、符合性评 估、合格保证、免于检验。一、报检/中报 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工作的手续。检 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报检人提交的报检 单内容填写
27、是否完整、规范,应附的单据资 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索赔或出运是否超 过有效期等,审核无误的,方可受理报检。对报检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 定的,检验检疫机构不予受理报检。因此,报检人应及时了解掌握检验检疫有关政策,在报检时按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 交有关资料。二、计/收费 对已受理报检的,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 规定计费并收费。三、抽样/采样 对须检验检疫并出具结果的出入境货物,检验&疫人员需到现场抽取(采取)样品。所抽取(采取)的样品有的并不能 直接进行检验,因此,需要对样品进行一 定的加工,这称为制样。样品及制备的小 样经检验检疫后重新封识,超过样
28、品保存 期后销毁。四、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机构对已报检的出入境货物,通过感官、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方法进行检验检疫,以判定所检对象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 标准或合同及买方所在国官方机构的有关规定。目前,检验检疫的方式包括全数检验、抽样检验、型式试验、过程检验、登记备案、符合性验证、符合性评估、合格保证和免于检验等九种。五、卫生除害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 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 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检验检疫机构 对有关出入境货物、动植物、运输工具、交通工 具等实施卫生除害处理。六、签证与放行 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作为海关核 放货物的依据;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入境货物,检 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并进行必要的卫生除害 处理后或检验检疫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 单,海关据以验放货物后,经检验检疫机 构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 疫证明;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供有关方面对外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