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XXX有限公司改善提案奖励办法(试行版)1、 总则:1.1制定目的:为激发员工潜能,踊跃提供有利于经营改进之意见,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规章。1.2适用范围:本公司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工艺、品质改善等各方面之改善建议,均适用本规章。1.3权责单位:(1)品质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品质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改善提案推行办法2.1改善提案认定2.1.1 提案范畴: 本公司员工提出之提议,凡属下列内容之一者,均属于改善提案:(1)管理方法、制度之改进。(2)制造技术、操作方法、作业流程之改进。(3)品质改进。(4)设备设计更新,功能改进,操作改善。(5
2、)产品设计之改善,包装或外观之改进。(6)原材料之节省,废料之利用及其他成本降低之改进。(7)工业安全、整理整顿、设备保养等之改善。(8)其他有利于公司之建议。2.1.2 非提案范畴提案内容如属下列内容之一,概不予受理:(1)无具体之内容或单纯之希望者。(2)公知之事实及正在改善者。(3)已被采用过及已有他人先提出之提案。(4)经试行一个月从而提出者(但其效果显著确有重大之贡献者,得予追追认)。(5)业务上被指令改善者或已由上级指示他人进行而提出者。(6)非建设性之批评。(7)对于个人及私生活之攻击。22改善提案推行组织办法2.2.1推行组织(1)本公司成立改善提案推行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3、下设审查小组、推行小组、改善小组。(2)审查小组由(改善小组组长、副组长)组成,推行小组由(各车间主任)组成,改善小组由(班组长、优秀员工)组成。2.2.2主任委员由总经理担任,其职掌为:(1)改善提案推行制度之核准。(2)改善提案实施经费之核准。(3)改善提案评审、奖励之核准。 2.2.3审查小组由(改善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其职掌为:(1)改善提案之复审、评分及等级审议。(2)改善提案制度修订研讨。(3)提案施行成果之检查、确认。2.2.4推行小组由(各车间主任)担任,其职掌为:(1)本部门改善提案活动之宣导、启发。(2)与本部门相关的提案之审核、评分。(3)经采用之提案实施策划与督导。
4、(4)改善提案成果调查、报告。2.2.5改善小组由(班组长、优秀员工)其职掌为:(1)公司改善提案活动之宣传、启发。(2)改善提案相关教育训练。(3)改善提案的受理、登记、初评、送审。(4)改善提案评比的资料收集、初评。(5)改善提案实施的追踪、查核、协助、报告。(6)其他日常事务工作。2.3 改善提案种类提案依其性质分为技术类提案与管理类提案。2.3.1技术类提案(1)产品开发、设计新创意。(2)产品的技术更新。(3)生产工艺流程改进。(4)机器设备技术改进。(5)其他涉及专业技术问题之改进。2.3.2管理类提案(1)管理方法、制度新创意。(2)原有制度的完善。(3)品质管理的建议。(4)成
5、本降低的改进方案。(5)其他涉及管理方法、制度之改进。2.4改善提案提报手续(1)提案人针对公司存在之不足作现状分析,并研拟提案内容。(2)提案人使用改善提案表,提出相关提案。(3)提案书上应填写下列内容: (A)提案类别。 (B)提案时间。 (C)提案名称。 (D)提案者所属单位。 (E)提案者(可以是个人、数人或团队)。 (F)现行方法(描述现状)。 (G)改善方法。 (H)预期效果。(4)现行方法应详细描述现状,必要时配以图表、样品或文字说明。(5)改善方案应具体、可行,必要时配以图表、样品或文字说明。(6)预期效果应尽量明确。(7)现行方法、改善方案、预期效果或不足填写,可另附纸说明。
6、(8)提案人将提案书面交改善小组或投入公司“改善提案信箱”。2.5改善提案受理与审查(1)改善小组对提案进行编号、登记。(2)改善小组初审提案,必要时应与提案人联络,了解提案的内容。改善小组初审裁定提案 为可行、保留或不可行。(3)不可行或保留提案,由改善小组回复提案人。(4)可行提案转审查小组评审。(5)审查小组评审工作,必要时应与提案人联络,了解提案内容。审查小组评审裁定提案为采用、保留或不采用。(6)不采用或保留提案,由审查小组退回改善小组,由小组回复提案人。(7)采用提案由责任部门负责实施,提案工程大或涉及面广时,应呈审查委员会裁决。2.6改善提案实施与追踪(1)审查小组负责改善提案实
7、施工作。(2)推行小组、改善小组应全力支持、配合提案之实施。(3)提案人应尽力协助提案实施过程的指导、修正和其他工作。(4)推行小组对提案之实施与追踪负直接责任。(5)改善小组负有监督检查之责任。2.7改善提案奖励办法(1)凡提案被评审为不采用者,累积3件,发给奖金()元。(2)凡提案被评审为保留者,累积2件,发给奖金()元。(3)凡提案被评审为采用者,立即发给奖金()元。(4)被采用之提案经年度评审,获优秀提案奖者,奖励如下:(A)第一名,奖励200元。(B)第二名,奖励100元。(C)第三名,奖励50元。(6)被采用之提案,经年度评审,每年可为公司增加之经济效益逾三万元人民币者,可提取1%之金额作为奖励金。(7)年度提案总数前三名者,为优秀提案个人,奖励如下:(A)第一名,奖励500元。(B)第二名,奖励300元。(C)第三名,奖励200元。(8)年度提案评比前三名单位,为优秀提案单位,奖励如下:(A)第一名,奖励1000元。(B)第二名,奖励600元。(C)第三名,奖励400元。3. 附件3.1改善提案推行图3.2改善提案表3.3改善提案评审表编 制: 审 核: 批 准:日 期: 日 期: 日 期: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精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