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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简化备案-备查不简化.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279488 上传时间:2024-05-24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5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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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简化备案,备查不简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专门针对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进行简化。一、简化的主要要点1.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无论适用还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均在首次办理简易计税方法申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一次性备案。把握要点:备案时间:第一次按照规定需要办理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申报之前,即必须先备案,才能申报简易计税。备案频率:只需要备案一次就可以,以后不需要再备案。笔者认为,这与税局征管系统有关,系统内对于简易计税方法只需要做一次备案即可,

2、不存在分次备案功能。对于之前已经备案的,不需要再重复备案。也就是说可以看成:一次备案,终身受益。2.对于符合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规定的,无需向服务发生地备案。异地按规定预缴时,不需要进行简易计税方法的备案,直接申报即可。二、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和备案资料的种类到目前为止,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有三种: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和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直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建筑服务(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

3、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对于这一点,之前有提出异议的观点,个别地方还明确也可以选择,但是从这次公告无论适用还是选择适用的表述,笔者认为不存在选择性。因此,简化简易计税方法备案的有四种情形:1.建筑工程老项目;2.甲供工程项目;3.清包工项目;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建筑服务项目。办理备案手续时需要提供的备案资料是:建筑工程老项目;甲供工程项目;清包工项目三种情形下,应提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但注意,建筑工程老项目也可以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备案。对于第四种适用简易

4、计税方法的情形,公告没有提及办理备案手续需要提交的资料,笔者认为,需要备案时,这属于特殊的甲供工程情形,可以参照甲供工程,提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进行备案。三、备查资料仍然必须完整保存备查虽然在向税局按照规定备案后,不再重复备案。但是,对于之后无论是直接适用还是选择适用,凡是最后采用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项目,都必须按照备案中列举的资料范围完整保留备查。对于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建筑服务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当也需要备查,不要遗忘。但是在备查资料中没有列举,笔者认为,可以参照甲供工程,

5、提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进行备案。未按照规定完整保存备查资料的,税局一旦查到,将改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并追缴少缴税款,按征管法处理。笔者认为,至少需要加收滞纳金。因此,建议纳税人养成良好习惯,尽可能取得进项凭证,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否抵扣均认证或选择确认,按规定不抵扣的,可以再选择不抵扣。如此操作,主要是假如以后税局检查时,不符合简易计税方法,需要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时,可以有回旋余地。要学会向前走路,但也要学会留后路。这很重要!傅宗仁总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对建筑业简易计税项目的备案问题,作了明确,

6、并进行简化:一、实行一次性备案即:纳税人在简易计税首次申报前备案;以后,再发生简易计税项目,不再备案。但是,相关资料应留存备查。否则:(1)不可简易计税;(2)受到相应处罚。二、用合同复印件备案即:备案只需合同复印件。为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也可提供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三、向机构所在地备案即:包括跨县(市)的项目在内,都只需向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备案,不向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备案。专家提示1、零星小工程(包括清包工),只要想选简易计税,就应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无法备案(或备查);2、分公司的简易计税,应向分公司所在国税机关备案;3、该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若有地方以此公告规制以前的简易计税项目或作出相关处罚,企业可依法维权。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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