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长效管理中的作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成立由镇市容局、社区两委、小区居民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长由社区副书记倪丰担任,副组长由各小区开发商和镇市容局考核人员担任,主要负责对城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考核。二、考核对象: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三、考核实行年度百分制评分标准。主要考核内容为: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内部管理及作用发挥情况,督促业主依约缴纳物业服务费情况,自觉接受社区的指导与监督情况。四、考核小组每半年按
2、照考核细则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明查与暗访,根据检查与考核结果公布分值与排名。五、考核办法:考核小组年终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和排名。对优秀的业主委员会予以表彰,考评结果不合格的业主委员会,由所在街道、社区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业主委员会,由街道、社区启动改选程序,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业主委员会:1.组织涣散、工作不力,不履行职责的;2.因管理不到位,人民来信、市长热线、群众来电来访较多,经查实三次以上且处理不力的;3.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的业主委员会,经街道社区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责令改正收效甚微的;4.由于管理原因,对小区安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5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 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评细则附件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评细则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1内部制度健全,人员分工明确,按照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8分查阅资料,内部管理混乱,未开展工作,不积极履职的,每项扣3分。2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并做好书面记录。5分未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扣3分,记录不齐扣2分。3及时选择物业管理方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10分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未签订合同、未协助履行合同的每项扣5分。4建立值班制度,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
4、人的意见和建议,台帐记录齐全;加强与各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实现良性互动,促进物业管理良性健康运行。10分查阅资料,有一项不到位的扣3分。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业主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利用小区各自宣传载体和平台,结合小区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丰富业主的业余生活。8分查阅资料,有一项不到位的扣2分。6组织做好新、老物业服务单位进退交接工作。9分未履行交接工作的扣9分。7业主委员会成员自觉交纳物业服务费,并督促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14分住宅小区业主5以下不交物业服务费扣2分,510扣5分,1015扣10分,15以上的不得分。8组
5、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5分查阅资料,结合平时考评,每有一次不参加培训扣2分;每有一项活动未开展扣2分。9每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5分未定期公告扣5分。10接受所属街道、社区的监督和指导。5分不接受街道、社区监督和指导扣5分。11重大事项应邀请街道、社区、派出所、主管部门人员参加,作出的决定应及时告知街道、社区、主管部门,不正确的及时纠正。8分结合平时考核,重大会议未通报社区或其他部门,每有一次扣2分;错误决定不及时纠正每有一起扣5分。12按要求协助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5分未按要求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的每起扣3分。13正确处理开发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正确开展和引导业主维权。8分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每起扣1分。备备注 备注: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查违拆违、保绿护绿等活动,成绩突出的,考核组可酌情加2-5分。